关于举办南宁市社区教育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南宁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1日

   南社教发〔2015〕18号

各城区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社区教育学院、市社区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教育骨干队伍的专业水平,充分发挥社区教育骨干队伍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提高我市社区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推动我市社区教育事业向更高的台阶迈进。经研究,委托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举办2015年第二期南宁市社区教育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11月2日至11月7日(2日报到,7日返回),共计6天。其中报到时间:2015年11月2日20:00前。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江苏省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市留园路88号)

  报到地点: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旅游宾馆一楼大厅。

  三、培训对象

  (一)各城区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各1人(6人)。

  (二)市社区教育学院、第一批社区教育学校各1人(8人)

  (三)各城区社区教育学校、基地的社区教育骨干

  青秀区 (10人)  西乡塘区(15人)江南区 (5人)

  兴宁区(7人) 邕宁区 (2人) 良庆区 (2人)

  四、培训安排

  详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市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职成科),电子邮箱:nnsqjy@126.com。

  (二)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15:30集中市教育局七楼视频会议室参加培训,并明确以下注意事项。

  1.自觉遵守培训班纪律。在培训期间,参加培训的人员在统一的餐厅就餐,原则上不举行集体会餐,不得受邀外出就餐。严禁酗酒,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培训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2.培训结束当天填写《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及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效果评价反馈表》交给班长,并写一篇1500字左右学习心得体会于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前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nsqjy@126.com。

  3.往返机票由各学员自行订购或城区教育局统一订购,并在回执表上填写学员航班信息。学员生活用品、手提电脑等请自备。

  为了便于安排接、送机,建议学员订购以下航班:

  

航班.jpg

 

  备 注:若学员不是订以上航班,到上海后,需自行往返学校和机场

  (三)参加培训的人员学习培训费用由市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支付,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要求,学员定点住宿在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内的旅游宾馆,各学员往返交通等旅差费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吴文 联系电话:2410186

  附件:1.南宁市社区教育骨干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南宁市社区教育骨干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回执

  南宁市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