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黑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及总开幕式的通知

来源: 黑龙江社区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黑教职成处函〔2016〕20号

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局,省教育学院,省广播电视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2016年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构建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决定2016年继续举办全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学习活动周),并在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举办黑龙江省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周及开幕式时间

  各市(地)活动周在7月前后的一个月内自行安排。总开幕式于7月29日召开,7月28日报到。

  二、活动周主题

  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活动周开幕式内容

  1.领导讲话;

  2.大兴安岭地区社区教育(学校)现场观摩;

  3.各市(地)社区教育成果展示;

  4.百姓学习之星、优秀成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表彰;

  5.下一届举办城市交接仪式;

  6.大兴安岭地区社区教育文艺演出。

  四、参会人员

  各市(地)教育局(主管)局长;职成科(处)长;社区大学校长、社区教育学院院长;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负责人;百姓学习之星代表,优秀成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代表。各市(地)组织参会人数控制在12人左右。

  五、开幕式会议地点

  开幕式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会展中心

  报到地点:大兴安岭北山宾馆

  地 址:加格达奇区朝阳路(乘车路线:打车6元)。

  六、相关要求

  1.各市(地)推荐1-2名“百姓学习之星”和1-2所“优秀成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填写《黑龙江省“百姓学习之星”申报表》《黑龙江省优秀成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照片及视频素材(具体要求见附件),于7月13日报黑龙江省成人教育学会。

  2.各市(地)制作一块学习活动周成果展板、优秀成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学习成果展板。展板制作尺寸:高4500px,宽3000px,竖幅。于7月13日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

  3.各市(地)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学习活动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学习活动周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订地方活动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办好地方的学习活动周,动员更多的城市和县区、更多的部门、更多的群众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终身学习和读书活动,让参与群众学到新知识、新技能,切实提升群众素质和幸福指数,努力促进全民教育和全民终身学习水平的提升。

  4.各市(地)教育局要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前和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方案、简报、工作总结、活动纪实图片等(电子版)报省成人教育学会。

  5.各地学习活动周的工作计划在7月底前报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其他重要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

  6.举办学习活动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活动内容要贴近群众需求,活动方式要简朴节约,努力推动学习活动周内容更丰富、活动更有效、影响更广泛。

  省成人教育学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 辉

  电 话:0451-82456392手机13804601350

  邮 箱:zhaohui43@sina.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133号,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秋雨

  电 话:0457—2133248手机:13845718972

  邮 箱:dxaljyj8403@163.com

  通信地址: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黑龙江省教育厅职成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