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

中卫市,简称"卫",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部,宁夏、内蒙古、甘肃三省区交汇处,是黄河中上游第一个自流灌溉市,总面积1.7万平方千米。

中卫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市区平均海拔1225米,地貌类型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台地、沙漠、山地与丘陵五大单元,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因受沙漠影响,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中卫市引黄灌区111万亩,是西北地区重要的商品粮、水产品和设施蔬菜生产基地。

截至2016年,中卫市辖沙坡头区和中宁县、海原县两县。2016年,中卫市总户数39.20万户,户籍总人口121.42万人。2016年,中卫市实现生产总值339.01亿元,全市人均生产总值29538元,比2015年增长5.9%。

中卫市荣获“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建设杰出贡献奖”,   “中国最佳绿色生态城市”, “ 2011年城市榜投资环境最佳城市”, “2012年度苏商投资中国首选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 100 强。

2016年,中卫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3所,全年招生0.29万人,在校学生0.82万人,毕业生0.29万人。

2016年,中卫市共有小学291所,招生1.65万人,在校学生10.27万人,毕业生1.71万人,小学学龄人口净入学率100%。普通中学64所,其中高中6所;招生2.32万人,其中高中0.69万人;在校学生7.07万人,其中高中2.37万人;毕业生2.40万人,其中高中0.94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14.5%。

2016年,中卫市共有幼儿园106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3.24万人。有特殊教育学校3所,招生51人,在校学生369人,毕业生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