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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涉罪未成年人六成系外来 家庭教育缺失是重要因素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9日

  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在浙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问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昨天提供的数据显示,近3年,浙江检察机关受理的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达14793人,占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59.6%。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说,涉罪未成年人中外来人员占比较高,一方面因为浙江经济发达,外来人员流入较多。同时,涉罪的外来未成年人往往与居无定所、就学就业等问题纠缠在一起。

  “家庭教育缺失是外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一检察官说。

  据了解,浙江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虽有所下降,但总量仍在高位徘徊。近3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639件、24790人,平均每年约8000人,占全部案件总人数的6.03%。

  “这其中,由于年龄和心理的特点,未成年人多选择与成年人勾结,或伙同其他未成年人共同犯罪。” 黄生林说,也因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团伙犯罪多发。

  据统计,浙江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的比例达到65.3%,其中3人以上团伙犯罪案件占比达45.9%。“相较于单独犯罪,共同犯罪、团伙犯罪的危害性更大。”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犯罪类型集中于涉暴、涉财、涉黄和涉毒四类案件。3年来,盗窃、抢劫等涉财案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16217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65.4%。黄生林说,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发育不完全和自身财力状况,多会涉足简单粗暴或与经济有关的犯罪,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处于青春期追求刺激的缘故,涉足涉黄、涉毒犯罪。

  在浙江检察机关收到的刑事判决中,有1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59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作案方式简单粗暴,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容易造成对社会、他人的严重后果,导致其被判处较重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个特点是,在校学生实施暴力犯罪。”黄生林说,未成年人犯罪中,在校学生有351人涉案,总量虽然不大,但实施暴力犯罪的有265人,占75.7%。在暴力性犯罪中,共同犯罪206人,占到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