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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教育局印发“互联网+”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 齐鲁晚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

   近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淄博市实际,按照走在前列、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淄博市教育局制定印发《淄博市关于加强“互联网+”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发[2016]9号)(以下简称《意见》),以积极引导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形成家校共育合力,进一步提升全市育人质量。

  《意见》明确了指导开展家长教育、家庭教育和合力推进家校共育等家庭教育工作的三大主要任务,提出了课程体系化、渠道信息化和考核制度化三大推进举措:一是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化。《意见》提出了按照各学段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时间节点系统构建区域内学段衔接、目标明确、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动态完善的符合时代发展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的核心任务;二是推进家庭教育信息化。结合淄博市教育信息化发展优势,《意见》要求通过搭建区县域网上家长学校、家校沟通云平台、家长委员会网络交流群、家庭教育虚拟社区等渠道,全面推进“互联网+”家庭教育,推动实现线上线下家庭教育、家校即时沟通、家长在线交流和在线学习,确保家长教育全覆盖、家庭教育无死角,全面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和效率;三是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考核制度化。提出了要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要求学校要建立以表扬鼓励为主要形式的家长教育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及时表扬优秀家长,劝诫勉励不能及时完成学习任务的家长。市教育局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对区县教育考核和专项督导。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以“互联网+”为主要特色的淄博市家庭教育模式将启动实施,淄博市区教育部门将立足教育职能,引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发现、培植和推广典型,点面结合,推动形成学校引领、家校互动、社会参与、政府支持的家校共育新局面,为全市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做好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