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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九部门携手推进家庭教育提速又提“质”

作者:吕途   来源: 中国商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7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教育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自1996年开始,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等部门共同颁布了四轮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计划),已成为指导和推进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权威性文件,对促进我国家庭教育事业深入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面对现如今的新形势与新变化,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民政部等九部门于日前共同印发了新一轮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下简称规划)。此次规划围绕家庭教育核心内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等7个方面提出了18项重点任务,并提供了4项保障措施,在未来加快家庭教育发展的同时,也可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提升。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家庭教育备受重视

  从政策层面规范家庭教育,能够满足社会需求,促使家庭教育更科学合理、更有针对性。

  有专家指出,让孩子健康成长、成才,必须首先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但政府不能在家庭教育中“缺席”,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

  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就此次规划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教育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特点,家庭教育在政府决策层面也得到了进一步重视。

  “政策层面重视并介入家庭教育,是大势所趋。没有家庭教育的基础,仅靠学校教育,是难以保证一个孩子良好成长的,且从国家层面规范家庭教育,能够满足社会需求,促使家庭教育更科学合理、更有针对性。”国家一级培训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会员黄微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黄微进一步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重点逐渐由关注衣食住行、改善生活转向了关注教育、成功培养下一代。尤其是在快速发展的当下,社会的关注点开始转向自身,自我教育备受重视,其中家庭教育大受关注,更多家长也意识到,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自身的学习和成长也很重要。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赵忠心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教育愈发受到了家庭、学校乃至社会的多方重视,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养不教,父之过”的概念在我国经久流传,“重家教”成为了一种历史传统沿袭至今;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 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竞争更为激烈,对公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想要提高人口素质,势必要从孩子抓起,家庭教育也随之成为了重要一环;再次,受之前计划生育国策的影响,当今社会进入了“勺子”时代,儿童数量的减少推动对其的教育方式由“粗放型”转化为“集约型”,也促使更多父母想要从家庭教育环节就开始追求质量。

  正确引导家庭教育

  规划提出了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同时大力拓展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指导家庭教育、管理家庭教育工作,成为国家教育政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并不等于会教育。”赵忠心对中国商报记者坦言。根据去年全国妇联开展的“第二次中国家庭教育现状调查”结果显示,一方面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与行为整体状况趋好,另一方面倾向性问题突出,多数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家长面临“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不了解孩子的想法”等困难,他们迫切需要进行观念上的引领和教育行为上的指导。

  黄微结合多年的经验称,家庭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四个方面:首先,孩子“空心化”是目前很热的话题,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便是家长对孩子过于关注,过度教育,造成孩子的心理年龄和生理年龄并不相符;其次,家长对孩子以及自身缺乏了解,不能因材施教。最好的家庭教育是最适合自己的,最适合孩子的,而并不是一味的模仿;再次,家长想的和做的不一致,也并不知道自己哪里出了问题;最后,多数家庭存在只关注结果而忽略孩子心理和情绪的情况。“我们的家庭教育普遍停留在家长照搬老一辈经验、模仿他人成功模式以及自我摸索阶段,缺乏良好的指导和有力的支持。”黄微表示。

  针对各个家庭的的困惑,此次规划提出了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要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活动阵地,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城市社区达到 90%,农村社区(村)达到80%。着力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站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家庭教育指导和两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此外,规划还指出,将大力拓展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快网络家长学校建设,大力拓展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服务平台,借助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平台,到2020年,基本搭建覆盖城乡、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家庭教育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面对规划的种种引导措施,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傅国亮表示,规划立足于为家庭提供系统化、专业化、科学化的指导和全面充分多元的保障,体现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是一项施惠于民的公共服务事业。指导家庭教育、管理家庭教育工作,成为国家教育政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将推动我国家庭教育工作加快发展。

  立法进程亟待加速

  规划提出,要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程,推动出台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从而促进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

  早在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就曾明确提出了制定家庭教育法律的目标任务。但总体来看,我国家庭教育立法过程行进缓慢,科学完善的家庭教育法律依旧备受期待。

  据全国妇联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90%的被调查者对家庭教育的关注度非常高,对家庭教育立法的呼声也很高,足以反映出社会大众对家庭教育立法充满了期待,也说明家庭教育立法不仅能满足大众的实际需求,也能顺应社会潮流。

  对此,规划提出,要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程,由全国妇联、教育部协同有关部门全面启动家庭教育法的研究工作,形成立法草案,推动出台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从而促进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时时处处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

  家庭教育法制化有着深远的意义。黄微指出,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说,家庭教育法制化能保证父母的教育在一个正确的范围内,尽可能保证孩子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从家长的角度来讲,家庭教育立法可帮助其找到一个有力的支持,完善自身。也有评论显示,家庭教育立法不仅能够促进家庭教育的发展,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更能从根本上保障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从小的方面讲,家庭教育法制化可以增进家庭和睦,培养血缘亲情;从大的方面讲,更能减少家庭和社会犯罪,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针对目前的家庭教育法制化进程,赵忠心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大体上来讲,目前家庭教育立法尚停留在号召阶段,缺少具体措施,从而缺乏约束力。法制化的确有助于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但不能一蹴而就。我国幅员辽阔,东西部发展不均衡,农村与城市也存在较大差异,应从实际出发,以推动地方立法为基础,“自下而上”地促进全国法规的出台。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李明舜认为,家庭教育立法要正确认识家庭教育的价值和我国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确立和秉持整体教育、共同责任、政府主导、儿童优先的基本理念,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市场活动监管,并构建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