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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凌在校园 根子在家庭

避免校园暴力事件亟待培养未成年人法治“红线”意识

作者:贾瑞君、赵君   来源: 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前段时间,北京“中关村二小霸凌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校园暴力再次吸引了公众目光。据统计,2016年仅经媒体报道的影响较大的校园暴力事件就有87起,约致21人死亡,98人受伤。在我省,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就办理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欺凌、暴力案件90人次,受理审查起诉191人。

  校园暴力事件为何频发多发?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该采取哪些措施,才能避免此类悲剧再次上演?

  校园暴力事件开始向校外延伸

  苏强是临沂市某校高中一年级学生,酷爱流行歌手鹿晗。一次同学李飞说鹿晗唱歌很难听,苏强便与其争执起来,拳脚相加,致李飞腰部软组织挫伤、左侧胸椎横突骨折。

  像苏强和李飞这样,碰撞、口角、玩笑甚至一个眼神都能引发校园暴力事件。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近3年来办理的23件未成年人案件汇总发现,这些校园暴力案件,绝大多数是因为让路、行车、言语不和、借用物品被拒、身体触碰等引发双方争执和殴打。未成年人开始步入青春期,身体发育超过心智发育,性格不稳定,遇事不冷静,处理纠纷时不考虑行为后果,容易作出极端反应,一时冲动往往采取暴力手段解决。

  从犯罪场所来看,校园暴力事件主要集中在学校内部。23件案件中有16起发生在校内。不过,随着学校管理加强,近年来校园暴力有从校内向校外发展的趋势。部分学生惧于学校压力,就将案发地点转移到公园、宾馆等学校周边地区或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

  与家庭教育不当或者严重缺失有关

  2013年12月,东营市14岁学生扈某因琐事持刀连捅同学十余刀致其死亡。距离此次作案五个月前,扈某曾用刀将人捅成重伤。最终,扈某被判无期徒刑。

  14岁的少年为何如此凶残暴戾?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处处长栾驭分析发现,扈某残忍、冷漠的性格形成和其家庭教育有着很大的关系。其家长多年来对扈某采取的是简单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非打即骂,很少和孩子认真交流。“欺凌在校园,根子在家庭。”栾驭认为。

  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李康熙告诉记者,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有相当一部分来自父母结构残缺家庭。他们曾随机抽取704名在押未成年犯进行调查,约30%的未成年犯被捕前长期生活在家庭成员结构残缺的家庭环境里,包括父母离异、亡故、再婚重组、家长失踪或长期离家不归等。被捕前属于留守儿童的占10.29%。

  “家庭成员结构的缺损,容易带来家庭教育功能的缺陷,使未成年人难以接受完整的家庭教育,享受不到父母的疼爱和家庭的温暖。而家庭的不幸往往又会使他们失去对家的眷恋,流浪社会,再加上其自身免疫力较低,容易在社会负面影响下变得消极颓废、放荡不羁,直至违法犯罪。”在李康熙看来,家长对家庭教育认知不到位和教育能力不够,也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原因,“86%的未成年犯父母没有把教育孩子看作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职责,81%的未成年犯父母只顾及孩子学习情况,而不重视孩子品德教育问题。而且,娇惯溺爱、过度保护,盲目攀比、不准失败,教育方式打骂为主等问题严重。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质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工程。”

  让未成年人知道“红线”在哪里

  当前,多数学校评价学生仍以成绩论英雄,评价教师以教学成果定高低,重智育、轻德育、缺法治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到了校园暴力的危害,加强了学校内部管理,校园暴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学校普遍缺乏法制宣传教育、学生心理疏导教育、防范暴力犯罪教育,对预防学生违法犯罪重视不够,对问题学生管理不到位。

  兰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丁小明涉嫌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物业工作人员刘向坤根据学校规定在20时50分左右将教室灯关上,丁小明想多看会书就去开灯,刘向坤不让开,双方发生言语争执和推搡。丁小明挥拳击打刘向坤面部,致刘向坤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骨折、面部软组织挫伤。事后丁小明痛哭流涕,连称后悔:“当时太冲动,脑子一热就动手了,根本没考虑后果”。

  栾驭认为,法制教育的匮乏,导致学生对校纪校规认识模糊,法制意识淡薄,不清楚哪些是不能碰触的“红线”,部分学生对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法律缺乏应有的了解和尊重。(文中涉案未成年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