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家庭教育日更是家长成长日
日前,贵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将每年的5月15日定为“全省家庭教育日”。
“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助残日”“全国爱眼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凡被设定为“某某日”的话题,都是一些重大而有影响力的公共话题,而家庭教育在不少人看来是“小事一桩”。因此,有人质疑,将它上升到公共节日的程度,是否有点小题大做?当然不是!
时至今日,家庭教育仍有众多误区,有强势粗暴,也有溺爱娇纵。《2014中国城乡家庭教育现状白皮书》显示,家庭教育成中国父母最大短板,“家长的教育还经常使用打骂、处罚和唠叨等错误手段来进行”。
语言暴力看似微不足道,却会给孩子带来意想不到的心理伤害。絮絮叨叨看似无关紧要,却凸显家庭教育的观念落伍、思维陈旧。家庭教育的低水平徘徊,让家长和孩子都成为受害者,甚至会形成严重的人格对抗、心理逆反。
纠正这种家庭教育不足,需要善意的提醒,更需要立法手段矫枉过正。“家庭教育日”的设立,将成为司法约束,摒弃落后的教育方式。
“育人就是育己”,好父母要和孩子一起成长。或者参加家庭教育培训班,或者主动和心理咨询师、教育专家及时互动,更新知识和观念,纠正粗暴简单教法,让自己具备科学先进的教育理念、平等温和的教育方法、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阳光豁达的心理养成等,给孩子提供物质保障的同时,也带来充分的精神保障、爱的陪伴,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设立家庭教育日,不是小题大做,反而显得非常适当和恰当,顺应民心,符合大势。时代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教育,高质量的教育离不开厚重的家庭教育根基。我们应该借助“家庭教育日”这个包含较多特定内涵和记忆的节日符号,传达出庄严的教育提醒、公共重视,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