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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家庭教育需要法治助力

作者:耿银平   来源: 贵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2日

  既然有的家长做不好“家庭教师”,法律就不得不及时出手:提高家长素质,树立良好家风,提高家庭教育现代化水平。《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出台被评为2017年度十大家庭新闻,也说明了这种做法深得人心。

  近日,中国妇女报发布201年度十大家庭新闻,贵州省妇联积极推动出台的《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荣登榜单,这是继《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之后又一次地方家庭教育立法实践,标志着贵州家庭教育正迈向法制化轨道。《条例》的施行对强化家庭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当下已经进入信息时代,尽管家庭教育现代化已经提升到了重要位置,有的地方还开设了家长学校,实施“星级家长执照”制度,当下的家庭教育还是存在不少问题。

  棍棒教育法还受到不少家长推崇。中国传统的家庭教育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骂是远人”,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12年6月1日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有82.5%的父母固执地认为自己知道怎样对孩子更好,近三成家长信奉“棍棒”策略。面对孩子的缺点、错误,不少农村以及偏远地区的父母最常用的教育手段,就是打骂,因为它能带来立竿见影的教育效果,完全忽视了打骂会给孩子带来精神恐惧、不安全感,胆怯、懦弱、退缩、自卑,抑制他们的智力发展、创造力发展,以及平和性情。前几天,还出现了一起家长过分愤怒打死孩子的悲剧。给家庭和谐发展带来撕裂感和痛感。

  精神抚养意识太弱。当下不少家长认为,给孩子提供吃、穿,不就行了吗?吃和穿,当然是孩子不可或缺的生物性需要,可吃饱穿暖之后呢?孩子们还会有精神和社会性需要,还需要陪伴和爱,孩子希望和父母一起讨论问题,听父母讲故事、亲密交流、玩游戏,促进情感发展、亲情发展、人格发展和心理发展。可是,当下不少父母却忽视了精神抚养,或者忙于生意和工作,或者太顾及自我感受而忽略了孩子的感受,以致于爱、拥抱和陪伴,都成了不少孩子的奢侈品。

  既然有的家长做不好“家庭教师”,法律就不得不及时出手:提高家长素质,树立良好家风,提高家庭教育现代化水平。《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出台被评为2017年度十大家庭新闻,也说明了这种做法深得人心。

  比如《条例》指出,“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应当以身作则,尊重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共同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营造文明和睦的家庭教育环境”。“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未成年人就读学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或者组织予以劝诫、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用司法手段培养家长的现代化教育观念,用强制手段遏制家长的野蛮做法,对根深蒂固、自以为是的棍棒做法形成社会性、法律性的批评和打压,纠正不良的家庭教育行为,给家庭教育带来平等、民主、协商、尊重等温情脉脉的教育精神。

  《条例》针对精神抚养的缺失,也有明确性条文,“父母应当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者组织机构教育未成年人;通过多种方式与未成年人团聚和交流沟通,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身心状况。”提醒广大家长,在注重物质供养的同时,也要提升精神抚养意识,让家庭成为“精神加油站”、“情感基地”,让孩子汲取到轻松、安全、快乐的精神养分,摆脱恐惧不安、孤独焦虑、精神寂寞、心神自闭等等,得到快乐、健康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