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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未成年人“两法”落实情况孩子成长中,家庭教育不应缺位

来源: 江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9日

  “作为父母,你们是否持证上岗?”许多教育从业者会选择这一句作为与家长沟通时的开场白。持证上岗本身存在争议,但从问题暗含的“不称职父母”的信息来说,几乎很少有家长敢给予肯定回答。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足越来越被人提及。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关于全市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多处内容提到,需要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家长要以身作则等。当这些内容放在未成年人犯罪的语境时,家庭教育如何积极配合学校、社会教育显得更为重要。

  【现状】

  留守儿童和外地务工人员子女更易遭遇成长困惑

  本世纪初,有法学专家提出,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公害。在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率有上升趋势。2017年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案件的数量及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6.7%和28.8%。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2015年至2017年,我市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被告人占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比例分别为82.9%、89.8%、90%,呈逐渐上升趋势。

  家庭教育缺位常被认为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据统计,作为侨乡,我市有不少“外籍留守儿童”,恩平市约有5000名,九成拥有委内瑞拉国籍;台山市有404名,大部分拥有美国、加拿大国籍。由于缺少父母关爱和有效的管教,这些“外籍留守儿童”容易情绪化,有暴力倾向、心理障碍等。

  “我接触过的外省籍未成年犯中,很多在童年时期都有留守儿童的经历。”新会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王潇凝说,不仅是家庭教育,家长稳定状态也对孩子有较大影响,“许多未成年犯成长于单亲家庭或重组家庭”。

  原本“幸运”地跟随外出打工的父母来我市的未成年人也容易遭遇和留守儿童一样的成长困惑。《报告》指出,我市未成年人犯罪中,外来工子女占比较高。这些第二代移民常被上学难、管理难、就业难等社会问题困扰。除了社会环境、户籍政策等因素外,外地务工人员的子女也受家庭状况欠佳、法治观念淡薄、父母知识水平不足、家庭教育缺失等因素影响。

  在蓬江区甘化社区开展了近2年“家长课堂”的义工鲜大伟说:“家庭教育就是从日常吃饭、说话等细微处开始的,对孩子影响最大的是父母,其次是老师、社会等。”鲜大伟每次授课约有40位家长参加,大多为三四岁小孩的家长,十几岁孩子的家长则较少,每次有3人左右。

  【建议】

  要坚持“一个都不能少”原则

  在帮扶未成年犯方面,市人大代表、市妇联主席林露华建议,应该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宣传和引导,推进家庭、学校、社会三方教育的协同发展。同时,在国家层面制定家庭教育法,对父母等监护人的不履职、不当履职行为进行责罚,“目前,法律层面关于家庭教育的内容分散在婚姻法等一些法律中,没有形成系统的基本法”。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宋华提出,应该引入专业的人才对问题少年进行教育。《报告》也建议,可以引入专业社工,探索“类家庭教育”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外籍留守儿童”由于心理家庭缺位造成的心理问题。在“类家庭教育”模式中,由来自不同家庭的六七个儿童组成,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联合自助家庭。

  我市一些地方在这方面也已探索出地方经验。如,蓬江区开展“430课堂”,让外来工子女在放学后免费接收课业辅导、兴趣培养等。新会区开展“三工结合进校园”活动,发动关工、社工、义工对一些问题少年进行“一对一”帮扶,“一开始有孩子对一些‘三工’人员有点烦,一见就躲,但‘三工’人员坚持不懈地进行帮扶,让他们去学校读书,我觉得这个举措是有效果的。这几年,新会区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是逐年下降的。”王潇凝说。

  除了了解各类方式填补家庭教育的缺失之外,《报告》也从政府、社会等层面对未成年犯的帮扶提出建议。如,可以构建多部门合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成立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明确部门责任和职能;进一步完善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综合体,设立观护帮教基地。在帮扶涉罪未成年人重塑人生方面,《报告》提出要坚持“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国杰提出,目前的学校普法教育主要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而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多集中在16岁至18岁,所以应该将法制教育和宣传延伸至高中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志平表示,要改革学校零犯罪率考核机制,防止学校为了追求零犯罪率而“放弃”问题少年的情况,学校应该在未成年犯复学、升学等方面给予更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