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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 家长科学育儿终于“有规可遵”了

作者:史春勇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2日

  今天(11月1日),市教育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纲要》详细阐述了3-6岁、6-12岁、12-15岁以及15-18岁四个年龄阶段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家庭教育重点及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品德培养等方面的内容,实现了全市家庭教育指导“有法可依”,学校调适家校关系“有章可循”,班主任优化家校沟通“有据可查”,家长科学育儿“有规可遵”。

  家校协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去年,市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市11.14万名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开展了《家庭教育现状及需求问卷调查》,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情况调查》。在对两项调查结果科学分析基础上,市教育局联合山东师范大学等驻济高校专家团队合力编制完成《纲要》,并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名义进行了联合发布。

  在发布《纲要》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建立家庭教育协同推进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各级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市级统筹、区县推进、学校组织、家庭为主的公益化调整机制,同时不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多渠道筹措经费,支持家庭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另外,市教育局还将加强指导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建立济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设立家庭教育总协调员,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园长)和教师的年度培训计划,加快建立一支由教师、专家学者、优秀家长、社会机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专兼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队伍。同时,完善覆盖城乡的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立体化平台,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多渠道满足家长接受指导、咨询、互动、交流的需要。

  分类指导四个年龄段家庭教育各有侧重

  在内容上,《纲要》分别阐述了3-6岁、6-12岁、12-15岁以及15-18岁四个年龄阶段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家庭教育重点及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品德培养等方面的内容,建构了以分类指导为特点的立体化、系统性内容体系。

  3-6岁幼儿家庭教育重点为,对幼儿进行生命教育,帮助幼儿了解自己的身体及生活中的生命物质,加强幼儿营养保健和体育锻炼,促进幼儿身体健康;关注幼儿安全,减少意外伤害。同时,加强幼儿生活教育,鼓励幼儿探究,丰富幼儿感性经验,促进幼儿智力发展,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行为习惯。从“爱”入手进行幼儿品德教育,帮助幼儿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增强幼儿社会适应性。

  6-12岁儿童家庭教育的重点为,加强生命教育,帮助儿童认识生命、认识自己,在此基础上教导儿童珍爱生命。同时,强化生活教育,引导儿童树立初步的时间观念和时间管理能力,培养其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正确的消费观念;培养儿童浓厚的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一阶段要注重品德培养,提升家庭认同意识,让儿童学会关心;亲子共守诚信,培养道德感;让儿童承担一定的家务劳动,培养责任心;促进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和师生关系,提升社会适应性。

  12-15岁青少年家庭教育的重点应为,加强生命教育,主要针对青少年身体的变化、生理和性心理的变化、两性交往带来的新情况开展教育。强化生活教育,在行为习惯、情绪管理、时间管理、学习方法、职业发展等方面加强指导。注重品德培育,积极开展自我意识、责任意识、社会适应性、价值观、规则与法律方面的教育。

  15-18岁青少年家庭教育的重点为,强化生命教育,引导青少年敬畏生命,帮助青少年预防险情,教导青少年远离校园暴力,进行性健康教育。同时,提升生活教育,帮助青少年提高生活自理和自律能力,引导青少年明确学习目标,帮助他们做好职业规划。加强品德教育,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自我意识,培养他们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交行为,提高他们的规则与法律意识,帮助青少年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和正确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