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所有家庭有关!《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提出,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对家庭教育负直接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放任未成年人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相关单位或者组织应予以劝诫、批评教育。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和宣传《条例》,省妇联编印了《带你读懂<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漫画的形式轻松解读《条例》。走,咱们先睹为快!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提出,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对家庭教育负直接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放任未成年人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相关单位或者组织应予以劝诫、批评教育。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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