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联 省家庭教育学会成功举办全省家庭工作者培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战略部署,推进全省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家庭工作者业务能力,8月14日,辽宁省妇联、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举办全省家庭工作者培训。沈阳、鞍山等六市妇联系统家庭工作者以及省、市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成员,省家庭建设研究中心、家教家风实践基地、城乡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站(点)代表等110余人作了专题培训。
培训特邀省家庭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省家庭教育讲师团团长潘士君进行主讲,潘老师以《新时期家庭教育的形式和任务》为题,从学习民法典对推进新时期家庭教育的意义、如何做好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家庭教育的相关条目,分析研判了当前家庭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实践体会,提出家庭教育工作新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授课既有理论分析,又有实践总结,既有理念传授,又有方法指导,对家庭工作者创新性开展家庭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专题授课后,参加培训的家教工作者以座谈交流的形式就家庭实践工作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及特色做法展开学习交流。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沈阳市妇联、沈阳市沈河区家庭教育学校、鞍山市铁东区妇联、抚顺市望花区海城小学、本溪市第三十中学家长学校、辽阳市馨晴心理咨询中心、铁岭市银州区百合家政服务中心8个单位的代表先后发言,从高校转型发展家庭教育、各级妇联发挥家庭工作组织优势、中小学开展特色家访、家教家风实践基地特色活动促进民族融合、家庭教育示范点为群众提供菜单式服务等方面分享了家庭工作的经验做法。
此次家庭教育工作者培训,提升了家庭工作的理论研究水平,探索了新时期做好家教工作的实践经验,为今后开展家庭家教研究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与会者纷纷表示将继续立足本职,发挥优势,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切实为我省家庭文明建设,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