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导
  • |
  •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主办

《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提交审议 家庭教育将从“私事”变“公事”

来源: 央广网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2日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保障。近日,《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这意味着,家庭教育即将从“幕后”走向“台前”,原本关起门来教育孩子的私事将成为全社会参与的“公事”。

  突出父母的主体责任

  有人问,为什么要将家庭教育立法?家长管孩子这点小事,犯得上出台一部法规来管吗?

  告诉你,还真需要!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样,都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结构也正处在快速的变化之中,呈现小型化、多样化及代际结构简化等特征,流动、留守、单亲家庭比例逐渐增多,家庭教育也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曾在去年全国两会上提出制定家庭教育法的建议。今年全国两会,他又提出了制定家庭教育法的议案。他表示,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前端,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也是目前国民教育体系的短板所在。我们湖北这次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有必要、有意义、也很及时。

  《草案》中提出,家庭教育是指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正面教育和积极影响。并明确了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家庭教育工作应当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此外,还将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定为我省的家庭教育宣传周。

  做父母的不能说走就走

  湖北省未成年人管教所曾对100名在押犯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残缺家庭对青少年的成长有很多不利的影响。参与问卷调查的在押犯中有22名未成年罪犯的父母离异,16人与单亲居住。还有很大一部分未成年在押犯由于父母外出打工,不得不留守在家单独居住或与其他亲属居住,父母放任不管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今后做父母说走就走,可不行了。

  《草案》的一大亮点,是突出了家庭教育中陪伴的重要性。明确了即便外出务工,父母也应担负起对孩子教育的责任。

  《草案》指出父母应当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高亲子陪伴质量,并保持良好的亲子沟通。确因外出务工或其他正当原因,无法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将监护职责委托给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委托时应当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并做好心理疏导;及时将委托监护情况、外出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告知未成年子女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和就读学校;与未成年子女代为监护人、就读学校、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保持经常联系和交流,了解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和身心状况,及时为未成年子女提供抚养费;与未成年子女保持日常沟通联系。

  新手爸妈要上第一课

  在采访过程中,家住青山区的黎虹女士向记者大倒育儿苦水。“现在的父母多为双职工家庭,白天要忙于工作,晚上回家才有一点休息时间,给孩子讲个作业高血压都要起来了,怎么可能有高质量的陪伴。”黎虹说,我孩子正是‘七八九、嫌死狗’的年纪,说不听、吼也不管用,真不知道怎么教。

  黎虹的困境不是孤例。有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滞后、家庭教育氛围不浓厚;有的家长甚至把工作上的压力以撒气的方式转嫁给孩子,吼骂孩子;还有家长干脆把孩子送到辅导班来代替家庭教育。

  《草案》中考虑到家庭教育需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参加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学校、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开展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妇女联合会和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托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婚姻登记机关、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师资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