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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探索“以房养老”保险新模式

来源: 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8日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自2014 年7 月开展试点已有3 年多。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政府、银行曾从不同层面开展过“以房养老”的探索。保险的探索还处于起步阶段,2014 年7 月1 日,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开闸。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商业养老保险,即60 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从试点情况来看,截至7 月底,全国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共有65 户家庭90 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其中无子女家庭32 户,有子女家庭33 户,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 岁。

  “以房养老”百姓有顾虑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满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终身领取、提高老年生活水平三大核心诉求,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按月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晚年生活后顾无忧。

  据了解,一些家里有多套房,且儿女没有迫切继承需求的老人有尝试的愿望。也有一些老人顾虑重重,主要集中在能否退保、房屋评估靠不靠谱、房价涨了养老金能否跟着涨等方面。

  养老方式的有益补充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受养儿防老和家产传后等传统观念影响, “以房养老”保险在较长时间内会是一个小众产品,但它还是有市场的,空巢家庭等需要这样的产品。

  从国际上看,“以房养老”保险也是一个小众业务,有条件有需求并且有意识使用这种养老方式的人群比较少。即使是在 “以房养老”开展得比较早、比较成功的美国,在有条件参与的老年家庭中,也只有约3%的参与比例。

  保险业探索推出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是在保障老人居住权的同时,用房产增加现金流,改善老人生活品质。目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

  保监会将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通过扩大业务经营区域,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这项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