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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 中安在线-江淮时报(合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3日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从我省省情出发,立足老年人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大力提升服务质量,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记者了解到,今后我省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降低年龄,提高补贴标准,对百岁老人予以特殊照顾。同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这是我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的重点任务。

  更多看得见的保障政策

  今后,我省将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扶助范围,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帮助。此外,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还将大力发展老年慈善事业,发挥社会慈善在老年人扶贫济困中的补充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认捐、认助、认养孤寡或贫困老年人。

  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

  《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养老服务措施,如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服务、健康咨询、精神慰藉、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老年人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方式,提升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质量。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今后老年人随赡养人异地居住的,可以将户口关系迁入赡养人户口所在地,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我省还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到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老年人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同时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打造老年人出行“绿色通道”

  记者了解到,为方便老年人出行,《意见》明确,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地方可降低老年人免费乘车年龄,扩大优惠范围。鼓励公路、铁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为老年人交通出行提供便利服务。公共交通工具应按规定设置“老幼病残孕”专座,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应设立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等候区域和绿色通道。强化对老年人的安全提醒,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丰富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

  今后我省将着力推进城乡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材,支持老年人开展科学、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同时鼓励各类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文化活动场所免费向老年人开放。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应开设老年阅览区域,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系统等。我省还将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扩大老年大学的覆盖面,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到2020年,全省95%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学校,5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立老年学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