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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构建

——基于社会支持理论

作者:罗彤彤   来源: 《中国成人教育》2015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6日

  随着人类平均寿命的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据统计,截至201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1.7亿,占总人口的13%。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占总人口的17.17%,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超过3000万;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的30%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9500万。[1]与此同时,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表现出强烈的教育需求。老年教育作为一种以老年人为主体,以满足老年人教育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为目的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终身教育活动,任重而道远。然而,随着我国城乡及地区之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不断拉大,老年教育资源不足、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日益严重。为扩大老年教育的覆盖面,促进老年教育进一步发展,仅仅依靠老年学校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一、社会支持理论

  社会支持作为一个科学的专业术语被正式提出来是20世纪70年代的事情。70年代初,鲍尔拜在精神病学研究中提出了依附理论,并正式引入社会支持概念。到了20世纪80年代,社会支持的理论研究与实务运用进入到了一个繁荣阶段,关于社会支持的定义越来越多。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社会支持进行了划分。如:韦尔曼将社会支持分为感情支持、小宗服务、大宗服务、经济支持、陪伴支持等五项,[2]科恩和韦尔斯将社会支持分为尊重支持、信息支持、归属性支持和工具性支持。[3]我国学者对社会支持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郑杭生在《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一书中将“社会支持”视为各种社会形态对生活困难者提供的无偿性救助和服务,这些社会形态包括了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等。[4]陈成文则认为,社会支持是一定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者进行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行为。[5]

  笔者认为,社会支持是一种复杂的社会行为,是个体从社会中获取的、来自于他人的帮助和支持。一般而言,社会支持由支持主体、支持客体和支持内容三要素组成。从支持主体来看,可以是国家、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形态”;从支持客体来看,以社会弱势群体为主,如老年人、残疾人、失业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等;从支持内容来看,既包括物质上的支持,也包括知识、信息的支持,还包括精神、情感上的支持等。本文基于社会支持理论,认为政府、学校、社会团体和个人为保障老年人接受教育,帮助老年人成功克服学习过程中的障碍而提供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指导与帮助,都可以纳入社会支持的范畴。而构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能够使这些零散的社会支持活动更加系统和科学,从而发挥更大的社会功效。

  二、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和基本特征

  (一)构成要素

  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是一个围绕老年人的学习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一切关于学习的支持和服务,帮助其解决学习困难的方式和手段的整合体系。一个相对完善的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至少应该包括服务中心、服务形式、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手段与服务保障等几个构成要素,而且这几个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

  服务中心是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基础与保证,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主要职责直接影响到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功能的发挥。服务形式主要指为方便老年人学习而提供的多种老年教育形式。服务内容是以老年人学习需求为导向而开发的各类课程。服务人员主要有三类,包括教学辅导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和管理咨询服务人员。服务手段涵盖了一切能够使老年人更好地接受老年教育的教育手段。服务保障则是为了保证老年教育支持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包括制定老年教育政策法规、增加老年教育经费投入等等。

  (二)基本特征

  1.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发展老年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心。由于老年人的个体差异和所处环境、条件的差异,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在构建过程中就应该以人性化为先导,以老年人的学习需求为导向,贴近老年人的学习,贴近老年人的生活,关注老年人的现实问题,关注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的提高。无论是学习内容还是教育手段,都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特色,将老年人放在第一位,不断启迪老年人的学习自主性,帮助他们充实自己的精神生活,最终实现老年人的全面发展。

  2.全面服务。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是为了保证老年人能够在学习过程中顺利、有效地学习而采取的一系列支持手段和帮助措施的总和。老年教育的复杂性和老年学员的多样性决定了对老年教育的支持服务是全员、全过程的服务,这就要求支持服务体系能够涉及老年教育的每一个环节,体现“全面服务”的特点。而且唯有支持服务体系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以老年人为本,以老年人的学习需求为中心,整个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才能真正意义上为老年人接受教育提供全方位的帮助。

  3.动态发展。伴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表现出了强烈的教育需求。为保障更多的老年人接受教育,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各构成要素和各构成支体系之间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服务内容、服务途径以及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等各个相关因素也需要根据老年教育实践的发展而做出进一步的调整。总之,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而应该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求变。

  三、构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教育需求

  我国老年人口分布广泛,社会环境、家庭环境等外在因素以及文化结构、收入结构、健康状况、兴趣爱好等内在因素使得老年群体存在较强的异质性。每一个老年人的教育需求都是有所差异的。有些老年人希望通过进一步的知识技能培训发挥余热,继续参与社会和服务社会;有些老年人则希望通过参与老年文体娱乐活动,重新建立自己的交际圈,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还有些生活适应困难,处于特殊困境的老年人渴望通过老年教育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改善生活现状。显然,面对老年人多元化的教育需求,“一刀切”的教育方式已经难以满足,老年教育必须立足构筑覆盖面广、科技性强的支持服务体系,采取个性化、人性化的支持服务,通过创新老年教育的教育形式、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助学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将老年人的潜在的教育需求转为有效的教育需求,真正保障大部分老年人的受教育权利,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使广大老年人在教育活动参与中更新生活理念,提升生活品质和生命价值。

  (二)推动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国老年教育发展30多年来,在政府的关心、支持和领导下,通过老年教育办学和教学人员的努力工作以及老年学员的积极参与,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的巨大进步。然而,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法律法规体系欠缺、教学内容相对窄化、教学方法比较陈旧、师资力量较为短缺等等,仍然是桎梏我国老年教育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仅仅依靠老年学校内部支持是不够的,还需要国家、社会团体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外部支持。本论文研究的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旨在将国家、学校、社会团体和个人为老年教育提供的各种物质、资金、服务等方面的帮助和扶持活动形成一个系统化的有机整体。在该支持服务体系下,老年教育的经费有了一定的保障,老年教育的师资力量更加合理化,老年人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都被要求以适合老年人自身的学习条件来安排,多样化、个性化的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能进一步推动今后老年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成功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

  老年教育是帮助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应对生活挑战、丰富精神生活的重要途径。通过参加老年教育活动,老年人能够继续保持与社会的联系,不断接受新观念,掌握新的知识和信息。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机构充分肯定老年教育的积极作用,并将其视为迎接人口老龄化的一种有效策略,倡导并且鼓励世界各国发展老年教育。截至2010年,我国各类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已有49289所,在校人数近587万,但是入学率只有2.76%[6]。与老年人入学率已达10%以上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年人入学率仍然偏低。虽然福建、上海两地的入学率已在10%以上,但是还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老年人入学率尚在1%以下,最低的甚至只有0.45%。这样的入学率还主要集中在城市,而占老年人口总数70%的农村,由于老年学校和老年文化活动场所既少又差,有的还处于空白状态。[7]老年教育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速度。本论文提出的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旨在集合政府、学校、社会团体和个人之力,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老年教育资源不足,资源不均衡等问题,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成功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

  四、构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基本设想

  (一)服务中心

  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涉及多个构成要素,各构成支体系之间更是交叉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成立一个独立的“服务中心”来统筹协调各项老年教育支持服务活动。服务中心设服务大厅、研发部、技术部和综合办公室四个部门,由中心主任统一领导,中心主任可由市老年大学校长担任。服务大厅主要负责为前来报名的老年人答疑解惑,包括教师信息咨询、现有课程资源咨询、各类专业教学计划咨询等。研发部通过调研老年人的学习需求,开发各类老年教育课程,扩展各种老年教育途径。技术部主要负责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数字化网络平台的开发和管理。综合办公室则负责聘请课程辅导教师、监督辅导教师的工作,建立老年学员的学习档案等教学管理工作。需要指出的是,服务中心不应该只局限于实体,还应该开发虚拟的服务模式,积极创建面向全市老年人的服务网站。通过这个网站,老年人不仅能够直接从网上了解到关于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相关信息,还能在网站上进行注册报名,遇到疑难问题,可以用留言的形式将自己的问题发布,会有相关人员负责在线答疑。

  (二)服务形式

  老年学校一直以来都以其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完善的教育制度成为我国老年教育的主要载体,老年人也一直视其为接受老年教育的主要途径。但是,近几年来,由于老年人口数量不断扩大,老年学校越来越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学习需求,加之许多老年人由于家庭、身体状况和交通等原因,不方便去老年学校就读。为了让更多的老年人能够随时随地参加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的覆盖面,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在构建过程中就应该打破传统、单一的学校教育形式,积极主动地开辟“第二课堂”和“第三课堂”。“第二课堂”和“第三课堂”都是为了方便那些无法到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而开设的。不同的是,“第二课堂”是老年学校与各个社区学院合作,通过定期安排教师“送教上门”,帮助老年人就近参加各种老年教育活动。志趣相投的老年人还可以自发组成学习群体,分享知识,交流经验,提升各自的综合素养。老年人在“第二课堂”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对建设和谐社区有着重大意义。“第三课堂”则是老年远程教育,老年学校通过利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将教学节目向广大老年人开放,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选择收听和收看各种优秀教师的授课。特别是网上授课,老年人在学习之余还能与教师互动,进行对话,极大地弥补了面授在时间和交通上的缺陷以及电视广播在教学互动性上的遗憾。笔者建议创办一个面向全体老年人的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数字化网络平台,这个平台除了能够提供数字化学习资源,开展传统意义下的学习之外,还能够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优势,通过建立“QQ群”等聊天工具来实现线上线下的互通。

  (三)服务内容

  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服务内容是针对老年人的需求,为提高老年人的素质,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而开发的各类课程。目前,我国老年教育内容主要是闲暇教育和保健教育,开设的课程主要有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学、书法、绘画、戏曲、烹调等。课程内容比较单一,而且存在过度倾向于娱乐性教育内容和枯燥的结构性知识的现象。有学者批评过度倾向于娱乐性的教育内容易使老年教育机构仅仅成为老年活动中心,忽视老年人“老有所为”的发展,而枯燥的结构性知识则脱离了老年人实际生活的需要,无法解决老年人实际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8]笔者认为,在构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过程中,课程内容的开发应该更多地侧重于教育性和生活性,贴近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针对老年人不同的教育需求,推行“老有所乐”和“老有所为”两套课程体系。“老有所乐”是指以老年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娱乐教学课程体系,“老有所为”则是指以帮助老年人实现再就业为主要内容的应用教学课程体系。此外,老年人作为已经处于人生最后阶段的特殊群体,为他们开设“死亡教育”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这类教育可以有效地减轻甚至消除老年人对死亡的恐惧,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四)服务人员

  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服务人员包括教学辅导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和管理咨询人员三类。在整个支持服务体系中,离开了哪类人员,服务都是无法到位的。而且,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功能发挥。就目前而言,我国老年学校没有在编的专职教师,所有教师均实行聘任制,大部分的教师都是非教育专业的退休离职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和管理咨询人员的专业性也不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构建亟需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精、工作能力强的服务队伍。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选拔一批热衷于老年教育事业,具备现代教育思想和先进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教学、技术、管理人员。除此之外,还应高度重视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帮助他们准确把握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和学习需求,从而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学习支持服务。

  (五)服务手段

  在老年教育实践中,老年学员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他们有着较强的自主意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纯粹的理论说教、填鸭式的教学手段不仅不易于他们吸收,而且容易打击他们的学习兴趣。老年人的学习应该是自主自愿的,“主动学习、愉快发展”应该成为老年教育的主要特征。就面授而言,教师应做到“学乐结合”,寓教于乐,使学生乐学,老师乐教,重视教学方式的趣味性,强调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引领他们自主自愿地学习,可以采取专题讲座、小组讨论、考察访问等方式。另外,还可以在老年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实践教学法,老年人在接受教师具体指导的同时,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之中,真正地实现知识与能力的转化。如太极拳的学习,通过教与学的互动,不仅能够发挥老年学员的主观能动性,而且能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对于那些没有办法与教师面对面交流的老年人而言,老年学校除了发行一些印刷教材和音像教材让他们进行自学之外,还可以通过电话答疑、E-mail、BBS网上讨论和双向视频远程教学等手段对老年学员进行辅导和帮助。

  (六)服务保障

  一个完整、规范的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离不开健全、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我国老年教育发展至今,通常都是以行政性、政策性的“纲要”“决定”“通知”等来指导,虽然有一定的作用,但并不如法律、法规的强制力和威慑力来得效果更好。因此,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老年教育政策法规,使这些法律条文更为具体,更具操作性,通过明确这些法律法规所具有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保证我国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能够在一种更为有力的法律系统中存在与运行。

  相较于儿童和青少年,老年人的学习需求和学习权益是受到相当程度的忽视的,许多人认为老年教育是一种奢侈的行为,在基础教育都不够完善的今天,老年教育应该让位于基础教育。这种错误的认识致使我国在教育方面的财政投入大都分配于儿童和青少年,经费不足成为制约老年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同样的,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如果没有充足的经费支持,其社会功能的发挥也将大打折扣。因此,如何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就成为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在构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时首当其冲要考虑的。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学习发达国家老年教育的筹资方式,采取经费来源多元化战略,在增加国家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形成社会资助老年教育的良好风尚。另外,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收取学员的教育费用,最终形成完整的老年教育投资体系,实现穷国办大教育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