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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立、健全老年大学办学机制

让长春老年人有所为、有所乐

来源: 长春晚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0日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渴望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能够有适合他们学习娱乐的地方,各地老年大学应运而生。兴业街道九江社区邵雪认为,当前老年大学建设还面临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各种条件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应针对老年大学制定健全的约束机制,进行规范化管理。

  鼓励社会力量开办老年大学

  “针对老年大学的管理,我认为应由教育部门牵头,与相关涉老部门共同组成管委会,或成立专管老年教育的机构,保证组织渠道的畅通。要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对现有老年大学推行资格认定制度,使一些兴办时间较长、条件较好、规模较大、质量较高、制度较全,具有一定影响的老年大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以实现规范化发展和科学管理机制的目标。”邵雪认为。

  地方政府在保证主办的老年大学越来越多的前提下,可以鼓励社会力量独办、联办、协办老年大学,形成多元化办学体制。可以把普及的重点放在老年人聚集的街道的社区,凡未建立老年大学的要本着“先建立、后规范”的原则,采取由简到繁、逐步完善的办法,首先兴办一批小型而层次偏低的老年大学,以后再有计划地对不适应教学的场所进行改造,对设施进行完善。力求把老年大学办成学科较多、门类较全、水平较高的学校,建立起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老年教育网络。

  老年大学应就地取材、能者为师

  邵雪认为,老年大学应由政治威望高、身体素质好、热爱老年教育事业的离退休老同志组成校委会,实行校委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除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负老年大学的日常工作外,还要配备适量的有编制的专职人员,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管理服务工作队伍。

  应本着就地取材、能者为师的原则,从当地专业院校和科研单位聘请一批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有条件的老年大学要建立专门的校舍,并根据不同级别确定办学基地的规模。除了政府财政给予支持之外,老年大学可以广开渠道创收,倡导和鼓励市级以上老年大学遵循“立足校内、自力更生”的原则,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老年教育理论研究队伍,并组织他们对办学宗旨、学制建设、学科设置、教材编写、教学管理等老年教育理论建设进行研讨,从理论的高度探讨老年教育工作的特点,不断用新鲜理论指导办学,促进老年大学教育上档次、上水平。

  拓宽授课渠道 开展多媒体教学

  老年大学在授课形式上,除了要巩固以班级授课制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到函授、刊授、音像教学,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技术发展远程教育,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老年教育网络。

  在教学时,可以坚持教与练相结合的传统教学方法的同时,要注重运用图标、标本、模型等直观教具进行教学,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微机、多媒体等现代传媒的优势,创新教学手段。可以根据老年人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需求标准等差异进行分层施教,按专业分为初、中、高三个班次,让年龄、文化水平、职业等不同的老年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班级。

  根据《教育法》、《老年法》关于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要求,对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体制规划、课程设置、经费来源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使老年教育有法可依。并要通过建立组织管理、教学管理和制度管理,逐步营造一个教学有序、学有所得的教学秩序,宽松和谐、团结友爱的学习环境和适应教学、满足需要的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