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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个市辖区无老年大学 代表建议推动老年教育立法

来源: 齐鲁晚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6日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35件,大会将其中16件符合议案条件的作为代表议案处理,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审议,其中就包括东营代表团厉彦林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抓紧出台《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的议案。

  厉彦林等13名代表在议案中指出了我省在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以下几个方面:

  我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还不平衡。鲁西、鲁西北、鲁西南地区老年教育设施和老年教育水平相对滞后。市老年大学校舍面积大的已达2万多平方米,小的仅为2000多平方米。县(市、区)老年大学校舍面积不足2000平方米的还有48所。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超过90%的有青岛市、枣庄市、烟台市和临沂市,比例不足10%的有德州市和济宁市。

  老年教育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各级老年大学特别是大中城市老年大学“报名难”和“一座难求”现象普遍存在,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就学实际需要。我省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面向全体、覆盖城乡、管理科学、规范有序、形式多样、特色鲜明、运行平稳、保障有力的老年教育新格局,通过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城市要达到25%,农村要达到20%。从当前来看,全省2137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仅有57.07万人经常性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受教育比例为2.7%,距离《实施意见》25%的比例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老年教育经费保障不力。老年教育的投入主要依靠当地财政划拨经费,自身造血能力差,加之社会投入少,影响和制约事业发展,有些市、县(市、区)虽然有投入,但数额也非常有限。从2017年全省老年大学经费保障情况看,拨款100万元以上的有13所,50-100万元的有6所,10-50万元的有37所,5-10万元的有27所,1-5万元的有48所,拨款数额相差悬殊。还有一些县(市、区)尚未将老年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没有专项经费,只能靠老年大学校长通过各种途径来获取。

  老年教育机构编制不顺。老年教育机构设置极不规范,从老干部工作部门主管主办的老年大学来看,全省有16所县(市、区)老年大学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有4个市辖区至今尚未成立老年大学。除山东老年大学和青岛市老年大学是参公事业单位外,其余老年大学均为公益一类或二类事业单位。老年大学级别也不尽一致,市老年大学有的是副厅级,有的是正处级,有的是副处级;县(市、区)老年大学从正处级到副科级各种级别都有,有32所尚没有级别,工作人员编制人数偏少,市老年大学编制人数普遍在10人左右,县(市、区)老年大学编制人数普遍在2人左右,尚有15所老年大学未配备在编工作人员,无法满足教学管理需要。

  厉彦林等13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将我省在老年教育方面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并以规范老年教育若干需要明确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为重点。如明确老年大学(学校)机构建制、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课程师资、场地设备等事项;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