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1〕270号),经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1〕270号),经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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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