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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

来源: 邢台市教育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5日

邢市教〔2017〕1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和《河北省社区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步伐,结合我市社区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社会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全员、全程、全方位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系统优势,建设具有我市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为加快实现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要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实现社区教育四级网络全覆盖,建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社区教育教师队伍,争取建立5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1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30个省级社区教育试点,100个市级以下社区教育试点,培育打造20个具有地方特色的终身学习活动品牌,全市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公共支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全市终身学习的理念进一步普及,居民参与率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社区教育局面初步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社区教育体系

各县(市、区)依托职教中心、电大分校等职成教组织,建立县(市、区)级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和社区教育学院;县级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依托乡镇(街道)相关教育资源建立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学校整合各村成人学校等资源设立社区教育教学站(点),全面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区教育办学网络。

(二)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制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协同治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组建专兼职教师队伍

盘活、调配本地域各种教师资源,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颁布的社区教育学校(站)标准配备社区教育专职教师,鼓励专家、学者、行业专业人员、教师、离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的人员参与社区教育,成为社区教育兼职教师或志愿者。全市每年开展一次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提高开展社区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四)建设特色学习资源

各地结合实际,整理、发掘、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各种社区教育资源,以微课程、视频等数字化形式呈现,实现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

(五)坚持标准化发展

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职成(〔2017〕11号)制定的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村)级社区教育教学站(点)建设标准及评估指标体系,建设规范化的社区教育学校(站、点),最终实现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全覆盖。

(六)打造特色学习品牌

结合各类人群的培训学习活动以及各地地域特色文化等,挖掘、培育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知名品牌。各县(市、区)要积极参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开展的学习品牌评比活动,每年至少推荐2个终身学习活动品牌。

(七)培育学习共同体

积极引导社区居民自发组建的学习团队、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并对其进行正确指导,为其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使其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到2020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0个学习型团队。

(八)加强产教融合试点工作

各县(市、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结合本地特色产业,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试点,加快县乡村级产教融合进程。加快制定产教融合多方参与的支持政策,推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联动,拓展社区教育形式,培育社区教育的新模式、新品牌。

(九)加快实验区、示范区建设

继续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示范区在体系构建、资源共享、投入机制、队伍建设、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社区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力争到2020年,全市至少增加5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1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积极争创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

(十)发展老年教育

积极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和老年人对社区教育的旺盛需求,应时顺势,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全面实施“养、教”结合和“网上老年大学”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宣传、教育、文明办、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科技、文化、农业、体育、工会、共青团、科协、妇联、残联、老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协调本区域内的社区教育工作。

(二)纳入规划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编制社区教育发展规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建立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确保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目标落实到位。

(三)保障经费

按照每人每年1元的政策,落实成人教育费用,并列入本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其中部分用于社区教育。省级及其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按照社区常住人口每年人均实验区不少于1元、示范区不少于2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经费。

(四)全力推进

充分发挥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由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定期召开社区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各方面力量,研究解决制约社区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协调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区教育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企业等单位的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学习提供便捷服务。

(五)督导检查

市教育局将社区教育的考核指标列入教育综合督导考评指标体系中,严格进行督导,促进社区教育的全面有效开展。

邢台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