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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

来源: 宁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6日

日前,宁夏教育厅、民政厅、科技厅、财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区初步形成资源丰富、结构合理,能够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求、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建成自治区社区教育实验区12个,自治区社区教育示范区6个;建成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5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3个;培育一批社区教育活动品牌、社区学习团队和“百姓学习之星”。

《意见》提出完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依托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成立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5市依托辖区内电大或职业院校成立“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统筹指导本区域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社区教育办学机构指导性要求。各县(区)相应成立社区教育学院(中心),负责开展课程开发、业务指导、教学服务,举办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建设和管理社区教育专业队伍、指导和协同基层社区学校工作业务;乡镇(街道)建设具有实体性质的社区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教育各类活动,指导村(社区)教学点的工作;村(社区)教学点负责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教育服务。

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等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场地设施、课程资源、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等积极筹办和参与社区教育。充分发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广播电视学校、农广校、社区学校(教学点)在社区教育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有序向社区居民提供教育服务。

鼓励相关行业企业参与社区教育,向周边社区提供教育场所,为社区居民学习提供便利。支持引导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社区教育。探索开放、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共享模式,逐步扩大社区学习资源供给。

根据《意见》安排,我区将依托"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宁夏分中心",积极对接“智慧宁夏”教育云平台,加大“宁夏社区教育网”建设力度,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社区教育网络平台。逐步完善县(区)、街道(乡镇)、村(社区)三级网络学习平台,做好“全国数字化社区教育推进行动”试点项目的实施推广,促进“互联网+社区教育”的应用,跨界整合各类数字化学习资源。开发微信学习平台、APP等智能化、个性化、社交化的学习服务。

同时,将提高服务重点人群的能力。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鼓励支持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及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开设爱心书屋、阅览室等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积极推进养教一体化。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各类教育、科普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区教育环境。各级各类社区教育学校重视开展留守妇女、农村留守儿童、低技能者、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培训服务。

为了巩固社区教育发展成果,我区将研究开发居民终身学习账户和管理系统,建立社区居民学习账号,记录学习者注册报名、培训考取、线上线下学习学时等具体信息,形成居民终身学习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