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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陕西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5日

  陕教职办〔2016〕19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我省《意见》精神,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28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各市(区)教育局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地方行业组织及企业等对接,组织实施好所辖区域内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要切实加强统筹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等条件,努力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二、进一步扩大行业统计试点工作。行业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分别独立进行本行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组织、汇总、审核工作,每个行业可自行择优遴选2-3个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全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信息采集点。

  三、继续采取抽样统计方法。统计样本原则上不低于所辖区域或行业内企业总数和职工总数的10%。企业类型应包括中央和省属驻地方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的企业。

  四、继续采用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系统网址为www.zgjytj.net。各填报单位要认真阅读报表的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登陆全国职工教育统计系统填报相关数据。企业要在报表中明确填写所在省份或行业名称。尚未获得代码(账号)的行业、企业,可在系统的注册功能里面直接注册,具体请上网查阅“全国职工教育统计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做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行业、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企业的共同责任。各市(区)教育局、有关单位、行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逐级填报工作,不得估报数据。

  六、做好职工教育培训总结工作。请各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务于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同时报送2015年度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简报(2000字以内),推荐1-2个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典型单位经验材料(3500字以内),为撰写《中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发展报告2015》提供素材。

  七、各地可以通过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教育厅文件”栏下载本通知及统计表。

  八、其他

  (一)2015年度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委托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相关纸质材料报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二)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1. 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有关技术问题咨询

  (1)统计工作业务联系人:张志文 15333660789

  刘亚琴 13601325688

  (2)网上填报系统技术联系人:郑焕新 18621008018

  2.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李春娥 029-88668836

  3. 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吴焱 029-89055853,18602900135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邮政编码:710119。

 

职工继续教育相关情况统计表.doc
文件类型: .doc 88463ff68e90f17c3007791b79974a0e.doc (43.50 KB)
企业人力资源基本情况统计表.doc
文件类型: .doc 385dc51ee5dfe102ccbb5c2282332e16.doc (45.00 KB)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