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工作的通知
中成协[2016]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省级成人教育协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和《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精神,全国各地举办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周,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做好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总结,遴选出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先进单位,进一步推进全民学习,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工作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11月25日前将活动周总结材料同时报送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和深圳市教育局。
总结报送材料包括:
1.文字总结,包括有特色的活动照片5张(电子版);
2.附表二与附表三;
3.全省学习周活动视频短片(限时5分钟)。
(二)各省报送的总结(含照片)和视频片,中国成协将通过网站宣传。
(三)2016年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请深圳市教育局负责完成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中国成协。
二、遴选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先进单位
今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遴选先进工作请参照《关于遴选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先进单位的办法》(中成协[2016]027号)文件。要点如下:
(一)遴选项目
2016年活动周工作先进单位的遴选对象包括三类:
1.优秀组织奖。遴选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级城市,县(市、区)。
2.成功组织奖。遴选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级城市,县(市、区)。
3.特殊贡献奖。遴选对象是为办好全国活动周做出突出贡献和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单位。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1.凡申报2016年学习活动周优秀组织奖和成功组织奖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和县(市、区)都应对本地区工作进行自评和总结。要认真填报附表三,并连同800字总结材料(含两张以上照片)于11月25日前从网上同时报中国成协秘书处和各省教育厅职成处。没有上报活动总结和附表三的城市和县不能遴选优秀组织奖。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遴选推荐本省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市、区)优秀组织奖和成功组织奖。推荐优秀组织奖的数量不超过本省举办地级市、县(市、区)总数的10%,推荐成功组织奖的数量不超过总数的20%。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填报遴选先进表(即附表二),于11月25日前报送中国成协秘书处。
遴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秀组织奖和成功组织奖由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根据各省学习活动周开展与总结情况直接确定。
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的基础上,由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省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报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确定。
4.凡是各省报送的2016年度举办学习活动周的城市和县(市、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在中国成协门户网站和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名单,以资鼓励。
5.中国成协门户网站和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将宣传、展示各地报送遴选学习活动周先进单位的资料(含文字、照片、视频等),推动学习活动周取得更大的成果。
三、制作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光盘工作
请今年全国总开幕式举办城市—深圳市整理全国各举办城市的总结资料,编辑脚本并制作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纪实光盘。光盘要全面反映今年全国学习活动周开展情况和特点,15分钟左右,12月30日完成。
中国成协联系人:
马 继 010-58581449 13681387886
洪婷婷 010-58581132 18510372197
邮 箱 caeabgs@126.com
深圳市教育局联系人:
郑浩0755-88125673 18923817892
邮 箱:shzhjyjzhch@163.com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