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期全国家长学校建设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国教院教字[2016]50号
各有关地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要求,深入研讨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的工作举措,切实推进全国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将于2016年12月在北京举办第六期全国家长学校建设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7日—21日,为期5天,12月17日报到。
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
二、培训对象
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家长学校工作的领导,各地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主管家长学校工作的校长及骨干教师。
三、培训内容
1.如何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如何办好家长学校,促进家校合作;
3.家长学校管理体制、师资培训、课堂建设及教材建设;
4.家庭教育案例分析及个案指导。
四、培训形式
1.专题报告。邀请专家学者围绕家庭教育及家长学校建设作专题报告。
2.分组研讨。围绕培训主题和专题报告,开展分组研讨,交流工作经验,开展案例分析,以深化对有关问题的认识。
3.大会交流。在分组研讨的基础上,组织介绍各地家长学校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当前推动家长学校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的工作思路。
4.课堂展播与点评。展播家长学校课堂实况录像,并组织专家对课堂进行点评,探讨、推进家长学校课堂建设。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1750元(含培训师资、培训管理、培训场地、培训资料、培训教材等费用)。
食宿费、差旅费自理。食宿费:220元/人/天(住宿双人标准间,用餐统一自助餐)。
上述费用由派出单位负担,凭发票回单位报销。
六、考核与结业
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遵守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听取专题报告,积极参加研讨和交流,完成规定作业(撰写学习体会、家教案例或工作经验),经考核合格,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培训证书。
七、报名事宜
1.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协调落实参训人选,所选派的学员必须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学习。请认真填写参训人员报名汇总表,并注明到会、离会时间(见附件1),仔细核对汇总表参训学员姓名及单位名称(要求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并于2016年12月10日前发送邮件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2.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宜离会参加无关活动或回单位处理日常事务,以保证全程集中精力学习。根据有关规定,培训期间因各种原因请假累计超过计划学习日七分之一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请将本通知转发到有关参训学员,由参训学员认真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所在教育局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此表发送邮件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原件由本人报到时交签到处)。
联 系 人:孟伟
联系电话:010—69240669 / 13522709193; 010-69248888转5436
电子信箱:peixun580@163.com
邮 编:102617
通讯地址:北京大兴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八、报到注意事项
1.报到时须提交盖有单位公章并贴有照片的《学员情况登记表》原件一份及2张1寸免冠照片,以便办理结业证书和学员档案。
2.请学员携带本地区或本校家长学校工作有特色的典型经验材料或比较突出的经验总结,以备交流(报到时提交纸质材料一份)使用。
3.报到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联系电话:010-69248888。
4.乘车路线:
● 首都机场→学院
机场快轨:① →东直门站换乘地铁2号线→宣武门站换乘地铁4号线→清源路站下车A口出; ② →三元桥换乘地铁10号线→角门西换乘地铁4号线→清源路站下车A口出。
机场巴士:→北京南站换乘地铁4号线→清源路站下车A口出。
从地铁清源路站A口出来后,向左前方直行约150米至红绿灯处,左转直行约300米即到学院北门。(下同)
● 火车站→学院
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宣武门站换乘地铁4号线→清源路站下车A口出;
北京西站:① 乘地铁7号线→菜市口换乘4号线→清源路下车A口出,向前直行见红绿灯左转并直行即到学院北门。② 乘公交410路→清源西里下,向北直行约150米见红绿灯左转,前行即到学院北门;
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清源路站下车A口出。
● 自驾车来学院
学院西门: ① 沿京开高速公路南行,过收费站后第二个出口(黄村出口)上辅路右转沿清源路直行,在第四个红绿灯路口右转至兴业大街,前行100米即到学院西门; ② 北京南五环路由黄村兴旺路出口上辅路,前方右转红绿灯调头直行,沿兴旺路南行至清源路口左转并直行,到第二个红绿灯再左转前行100米即到学院西门。
学院北门:沿京开高速公路南行,至黄村出口上辅路右转沿清源路直行,在第三个红绿灯路口右转前行见红绿灯路口左转,前行即到学院北门。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教务部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