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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的通知

来源: 青岛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6日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2015年起,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职业教育活动周”已成功举办两届。为办好2017年青岛市职业教育活动周,营造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1.时间:2017年5月7日至13日

  2.主题:共筑职教梦 喜迎十九大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山东省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暨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会

  5月7日9:00-12:00,在青岛旅游学校举办山东省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暨中职学校招生咨询会,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现场咨询,组织部分职业学校进行职业技能展示,开展面对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的职业体验活动。

  (二)承办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总结展演活动

  承办教育部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总结展演活动。5月10日15:00-17:00在府新大厦举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座谈会暨第十三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总结会,19:30-21:00在青岛保利大剧院歌剧厅举行获奖作品展演活动。

  (三)承办鲁巴职业教育研讨会

  5月12日在中德生态园承办鲁巴职业教育研讨会,庆祝山东省与德国巴伐利亚州结好30周年,加强鲁巴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

  (四)媒体职教行活动

  组织各媒体到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采访,深入了解我市职业教育情况及办学特色等。

  (五)职业体验活动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放校园,面向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职业体验,观摩教育教学成果,组织师生开展技能竞赛或演示,让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见附件1)。

  (六)“职教义工”志愿服务活动

  各职业学校“职教义工”志愿服务团队利用课余时间走进社区,走进企业,积极开展为社务居民、为企业服务活动。

  三、宣传内容

  各单位应紧扣活动周主题,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全面梳理总结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取得的成就,凝聚全社会和职业教育战线力量,以良好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宣传应注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重点包括以下内容,并结合各单位实际不断丰富。

  1.宣传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宣传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措施。

  2.宣传职教成果。宣传职业教育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精准扶贫脱贫、“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民族技艺等发展战略中的重要贡献。展示职业教育在制度建设、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成果,反映各单位发展职业教育的特色、亮点、成效。

  3.宣传重点活动。围绕活动周主题,重点展示各单位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十周年为节点,展示各校大赛风采,宣传职业教育以赛促教的经验成果。展示文明风采竞赛及经验成果,宣传职业教育以德为先、德技并重的教育理念。

  4.宣传职教故事。以身边的优秀学生、老师、企业师傅为典型,讲述学生成长故事、优秀校友故事、良师育人故事、校企办学故事、社会捐资助学故事等,突出宣传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等。

  四、工作要求

  1.职业教育活动周是一项基本制度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的策划和各项组织工作,使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达到展成就、扩影响、造声势、促发展的目的。

  2.各单位要创造条件,支持中小学校把职业体验观摩活动列为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到职业学校、企业、赛场等进行体验观摩。

  3.各单位门户网站要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专栏,或开设专门网站进行活动展示和宣传。

  4.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作为永久标识(见附件2),职业教育活动周口号推荐给各单位使用(见附件3)。

  5.各区(市)要制定本区(市)的职业教育活动周方案,于5月3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6.在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每日16:00前向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提报各单位活动情况,并于5月18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送职业教育活动周总结。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王泗卷 联系电话:85912428

  邮箱:qdwsj168@sina.com

青教办字〔2017〕059号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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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教办字〔2017〕059号附件2.docx

 青教办字〔2017〕059号附件3.docx

青岛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