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召开2016年社区教育工作研讨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2016年社区教育工作研讨会议的通知
浙社教办〔2016〕4号
各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绍兴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5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召开2016年社区教育工作研讨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2016年上半年社区教育工作;
2.研究部署2016年下半年社区教育工作,重点研讨终身学习活动周、老年教育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等工作。
二、会议时间
2016年6月30日下午报到,7月1日上午会议。
三、会议地点
杭州市百瑞运河大饭店,杭州市拱墅区金华路58号(近运河广场)。
四、参会对象
各设区社区大学(城市大学)社区教育职能部门负责人,绍兴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围绕2016年上半年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学习型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内容提交会议发言提纲,于6月27日前发送至:xianping1020@126.com。
2.请参会人员于2016年6月27日前将参会回执报送至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程仙平、李沅栋,电话:0571-88904355。
附件:会议回执
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