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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来源: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教职成司函[2016]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加快推进全民继续教育,了解各地社区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把握社区教育发展动态,经研究,决定对各地2015年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

  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

  二、统计内容

  结合当前全国社区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2015年调查统计内容进行如下调整:1.增加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社区教育工作情况的统计;2.增加对省级、地(市)级社区教育机构建设情况的调查统计;3.增加对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教育培训情况的统计;4.增加课程资源(包括地方特色课程、区级层面教材)建设情况的统计;5.取消学习型家庭、学习型街道(乡镇)、学习型居委会(村)等学习型组织情况的统计。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国家级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填写《2015年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见附件1);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地(市)教育局填写《2015年省、地(市)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见附件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邮箱:songwy@ouchn.edu.cn。

  2.请于5月31日前,将本省2015年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电子版)发送至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邮箱:songwy@ouchn.edu.cn。

  3.各地可以通过教育部官方网站www.moe.edu.cn,职成教司网页的“公示公告”栏下载本通知及统计表。

  四、其他

  1. 2015年统计工作将继续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进行,由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负责数据和文字材料的汇总分析工作。

  2.联系方式

  (1)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联系人:宋汶怡,电话:010-66490407,13581819087

  邮箱:songwy@ouchn.edu.cn

  (2)教育部职成教司城乡社会教育处

  联系人:刘英、蔡妍

  联系电话:010-66096253

  附件:

  1.2015年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

  2.2015年省、地(市)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

2015年省、地(市)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doc
文件类型: .doc f764b2518bb8a46d225f0243470647f4.doc (29.00 KB)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