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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提前6年”是如何实现的?

来源: 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5日

学前教育仍处爬坡过坎关键期

 

  为更好更快地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百姓热切期盼,我们必须开拓创新,着力建立与完善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以突破性的举措来破解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制约瓶颈,努力在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一是完善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解决“入园难”问题。首先,要突出公益普惠,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财政补贴。小区配套园,一律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必须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对公办性质园,要加大扶持力度。同时,要确立分区域发展思路,城乡实行不同的办园体制。在农村,以公办园为主体。在城市,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在加大力度建设一批公办园同时,尽快研究理顺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的办园体制,纳入公办园管理。

  二是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学前教育投入与运行保障机制,解决“入园贵”问题。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将普惠性作为投入的根本原则,在继续加大对公办园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尽早研究建立涵盖公办园、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内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机制。建立分区域、分层级的学前教育各级财政成本分担机制。在城市地区,建立起政府保基准、社会与家庭共同分担的成本分担机制;在农村和中西部贫困地区,建立政府投入为主、集体经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和家庭适当分担成本的投入与保障机制。对财政不足的地区,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加大统筹和转移支付力度。

  三是完善教师政策特别是编制和待遇政策,加快建设具有较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首先,补齐短板,新增教师编制着重向乡镇倾斜。实施农村幼儿园“特岗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为乡镇中心园配备专门编制,用于支持区域内教研指导、质量监管和巡回支教等工作。其次,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岗同酬。再其次,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完善培训制度。根据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需求,完善学前师资培养规划,扩大学前师范生招生规模,开展农村幼儿园教师免费培养计划,并扩大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完善园长、教师、保育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全员轮训制度。

  四是建立“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并加强省级政府对省域内学前教育的统筹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府对县域内学前教育管理指导的主体责任。切实实现管理主体重心和财政保障重心的双上移,即行政管理的重心从乡镇提升到县级政府,统筹管理的重心进一步提升到省级政府;财政投入保障的重心则以中央支持下的地方政府为主,并且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有区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落后的地区,财政保障的主体重心应该越高。理顺并调整中央、省、县三级政府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同时注意发挥地市和乡镇的职能。

  五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将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及其落实、规划与实施、财政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等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及其领导的重要内容。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公示与运用制度,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当地政府工作及其成效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表彰教育成绩突出地区的重要依据。(作者庞丽娟,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