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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制定 《终身教育法》

作者:王娜   来源: 天山网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对每一个人来说,学习可以伴随自己一生。“终身教育”作为全球主流教育理念,已经被许多国家确立为基本国策和重要战略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为了更好贯彻终身教育理念,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富春丽建议制定《终身教育法》。

  富春丽介绍,广义的终身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学历补充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文化艺术教育以及市民教育等。狭义的终身教育,可以理解为学校教育以外,有组织的教育活动。终身教育,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制定《终身教育法》,对推动我国的教育和经济发展,建立以人为本的社会将发挥积极作用。

  富春丽指出,国家层面没有对终身教育立法,制约了终身教育相关政策的制订,而没有政策,经费的问题就解决不了。没有立法,没有政策,没有经费,教育纲要确定的教育战略目标就难以实现。目前,制定《终身教育法》在我国有地方实践可作为借鉴。

  富春丽介绍,我国第一部终身教育法规是2005年颁布的《福建省终身教育条例》。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终身教育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整合各种教育文化资源,促进终身教育事业发展。2011年,上海市也颁布实施《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对组织保障、经费投入、机构设立等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终身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富春丽认为,应该包括立法宗旨、立法目的、终身教育的原则、终身教育的定义、资金的投入保障、终身教育完整的推动体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终身教育的主要设施、政府职责、中央与地方的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