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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 第一批试点项目评审会召开

来源: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9日

   2016年4月22日,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项目立项评审会在北京召开。此次评审会是在2015年12月15日的工作推进会之后,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批复的《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方案》(教职成司函〔2016〕27号)精神,使各试点项目更加可行、更加落地、更具操作性,国家开放大学组织了第一批试点项目的评审,有27家单位申报了31个项目。会议由国家开放大学副校长、“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李林曙主持。

 

  国家开放大学校长、“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领导小组组长杨志坚出席会议并致辞。杨校长向教育部职成司的各司局以及参与第一批试点的各单位表示了感谢。他指出,前不久教育部党组会上专门讨论了“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精神就是要着力推进学分银行试点工作的开展。因此,在前期的理论研究和制度框架设计的基础上,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就是:落实、落实、再落实,扎实推进“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的试点工作。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刘建同副司长、职成司高等继续教育处高阳处长及徐璐参加了会议并给予指导。刘建同副司长在充分肯定了国家开放大学自2012年6月承担“国家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研究与实践”项目,到2014年12月完成结项并按照教育部部署开展该项目试点工作,至今以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他认为国家开放大学所做的这项工作是对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建立学习型社会的教育国策的具体的举措。

  建同副司长还结合司里、部里及中央的精神,对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要深刻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二要积极稳妥推进试点方案的实施,国家开放大学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的精神,加强与地方开放大学、国开分部、有关行业、有关教育培训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一种协同创新机制,指导试点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性案例,发挥引领作用;三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精心遴选一批意愿强、有前期经验基础、有组织实施能力的行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加入试点;四要把握好时间节点,针对各个试点项目做好分类指导,定期开展工作交流、督导检查,并及时向教育部做好汇报相关进展情况;五要注重案例总结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有利于试点单位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后,他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为畅通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通道,促进我国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中国铸造协会、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培训中心、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等行业机构8家,北京、上海、江苏、广东、云南等5所开放大学,天津、辽宁、青岛、江西、安徽、广州、深圳、湖南、重庆、西安等10所广播电视大学,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等2所高职院校,空军职业教育部1家,以及国家开放大学实验学院、培训学院、信息化部、中等职业学校和学分银行的31个试点项目参加了此次项目立项评审会。会议采取现场和远程两种方式进行。来自行业协会、行业主管单位、研究机构、院校等机构的8位专家对上述项目做了认真、严格的评审。

  此次会议的召开,将标志着我国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进入了实践推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