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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研究系列|终身教育发展的中国经验与智慧

来源: 上观新闻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7日

20世纪80年代,正是现代终身教育理念传入我国并生根开花乃至结果的重要时期。其一经引入即颇受重视,一是因为终身教育思想与当时的时代需求紧密契合,二是与中国古典教育理念中所蕴含的对人的终身发展以及德性教育的热切期待相呼应。换言之,教育并非只是青少年阶段的专利,而从来就是指向人的终身教育或终身学习。正是在这一世界性的时代背景之下,改革开放40年的终身教育发展才孕育了巨大的内在动力,它对于教育回归育人的本质、教育回复培养人性的本能,都起到了点拨与推进的重要作用。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制定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由此亦使得教育理论研究,尤其是对作为重要国际思潮的终身教育理念的引入成为可能。1979年,张人杰所撰《终身教育—一个值得关注的思潮》一文收录于《业余教育的制定和措施》一书中,这是新形势下传播终身教育的第一篇论文。

从纵向看,我国终身教育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时期。1978年—1987年为终身教育发展的酝酿期。这一时期的中国终身教育尚处于理念向政策转化的起始期。1980年,在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中第一次出现了“终身教育”的用语,其也标志了终身教育从理念开始转向政策化的开端。当时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终身教育思想的译介与传播,出现了《当代重要教育思潮——终身教育》、《日本终身教育的进展》等一批介绍终身教育思潮的成果。实践进展则表现为各类成人教育活动的蓬勃开展,全国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就是这一阶段的产物。我国老年教育也在该时期出现萌芽,以1985年成立的上海老年大学为例,其源于上海市高教局、市老龄委支持下创办的上海老年人进修学院,主要以离退休的知识分子为对象,同时面向社会上的老年人。1986年9月改名为上海老年大学,2004年成为上海市教委的直属单位。

1988年—1997年为终身教育发展的初创期。随着教育体制和教育结构改革的提出与深入,终身教育政策化进程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并开始朝着立法化方向推进。1993年,“终身教育”第一次被《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正式采用,1995年终身教育又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表明终身教育不仅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而且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从此迈入了立法化的轨道。此时的实践开展也稳步推进,成人教育作为转向终身教育发展的重要领域得到了更大程度的重视与推进。作为一种新型教育形态的社区教育也在上海市的普陀区与闸北区开始出现。

1986年9月,上海真如中学成立了“真如中学社会教育委员会”,当时上海市普陀区真如中学在与地区工厂共庆教师节时,应周边工厂的要求而建立了厂校挂钩、合作共建的组织;其时虽然挂名为“社会教育委员会”,但它实质上已形成为了一个区域性的群众性组织。此后,1988年3月上海市闸北区的新疆、彭浦两街道又同时宣告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这是以街道办事处牵头,由街道内工厂、商店、部队、机关、学校、派出所共同参与的,并最早以“社区教育”冠名的地区性群众组织。翌年这种以“社区教育”命名的组织形式开始在闸北区普及,闸北区人民政府并在同年成立了区级社区教育委员会。正是上述地区性社区教育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带动了整个上海市的发展,而且还在全国产生影响,它由此并最终推动了社区教育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与推进。这一阶段的理论研究亦呈现出数量直线上升的趋势,研究内容则聚焦于终身教育思潮或理论的评述以及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联系等,但当时仍缺乏对终身教育进行整体性、专门性的研究机构或学者群体。

1998年—2007年为终身教育发展的摸索期。为了实现教育为先、人才强国的大计方针,重建我国既有的教育体系与机制,建立一个包括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在内的,能整合各种教育力量并使其相互衔接与融通的教育体制已成为当务之急。这一时期终身教育从政策化向立法化方向的发展继续加速,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开始被《关于国民经济和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等政策文件强调。在地方终身教育实践中,上海等地逐步提出“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框架,社区教育、校外培训等继续教育进一步得到加强,老年教育愈发受到重视。

回顾上海市相关部门发布的重要文件大致可以俯瞰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整个过程:(1)2001年上海市教委、文明办、民政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出:“学校要对社区开放,组织师生参与社区教育,为社区建设提供教育服务,社区要积极支持,主动帮助学校进行教育改革”;(2)同年上海市教委还发布了《上海市教育事业“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创建学习型城市工程”,让市民在人生不同阶段都能获得相应的学习机会,基本建成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学习型城市”;(3)2006年上海市教委又发布了《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10年,上海市要初步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基本形成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并提出了五项工作重点,包括完善社区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推进继续教育、加强农村教育、促进老年教育,其目标旨在完善上海市终身教育体系。该阶段,学术界的终身教育理论成果大幅提升,并开始形成以陈乃林、吴遵民、王庆等为代表的学者群体,以及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等较有影响力的机构团体;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终身教育体系已经成为新的研究热点。

2008—2017年是终身教育发展的深化期。这一时期的终身教育开始由教育政策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重要文件均强调要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这预示着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将开始朝向终身教育体系转型。继福建省以后,上海市、河北省等地方性终身教育条例相继出台,国家终身教育立法也在积极酝酿之中。2011年5月上海市出台《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该条例涵盖了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开展的各项内容,包括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经费预算、学分银行制度、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机构的规范等;2016年上海市教委又出台了《上海终身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该规划在分析“十三五”时期新形势的基础上,确定了发展目标:202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其具体又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形成文明健康的都市学习文化;二是形成开放融合的终身教育体系;三是形成普惠友好的终身学习环境;四是形成崇尚卓越的终身学习品质。此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制度的创立以及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产生,均已构成了这一阶段终身教育实践的新特征。本阶段的理论研究也在稳步深入,彼时已经形成了一支以吴遵民、陈乃林等人为代表、以华东师范大学以及广播电视大学等机构为核心的理论研究队伍,而对终身教育立法的研究则成为了该阶段新的研究热点。

总结我国终身教育40年走过的发展历程,展现的是一个从成人教育迈向终身教育进而面向终身学习的实践轨迹。在改革开放正确方向的指引下,我国终身教育只用了30余年的时间就后来居上,走过了欧美和日韩近50年的发展时光。尤其在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方面,我国更是践行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应该旨在保障公民学习权以及提高公民素养,实现人性健全、人格完善的价值取向与目标基础。

取得上述成就主要来源于四方面的条件与因素,同时这也是国际终身教育思潮在中国取得本土化经验的重要原因。具体而言:

其一是政府作为终身教育的推进主体,担负起了正确导向、积极引领、大力推进以及有作为、有担当的责任。

其二是民众的热情响应与强烈期待,在经济建设取得极大成就的同时,中国百姓开始思考“小康”的涵义,并在进一步追求精神教养的提升与生活品质精深的过程中确立起了终身教育的实践地位。

其三是时代的变革决定了终身教育发展的价值基础,即推动终身教育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促进经济或繁荣国家,它还应基于一种非功利的目的,即通过教育完善个人的人格和人性缺陷,并使之成为一个真正具有生命内涵、积极向上并富有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的合格公民。

其四是学术界的积极呼应与研究跟进,这无论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引入终身教育的理念,还是在改革开放深化过程中的政策推进,都始终走在实践的第一线;研究者们积极解读政策,及时传达民声,从而保证了终身教育的发展始终沿着一条上通下达、上下一心的正确而健康的轨道前行。

改革开放的40年,是我国终身教育在政策、理论以及实践等方面取得巨大进步并体现出中国特色化发展特征的40年。展望未来,我们仍然需要继续为终身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开展提供政策支持与立法的保障,同时在理论上进一步厘清终身教育体系与国民教育体系之间的关系;从顶层设计上打破教育资源难以融通的制度壁垒,并做好搭建终身教育立交桥的链接工作;并加快国家终身教育立法的进程,尽快将中国终身教育的发展置身于法律的框架体系中予以推进,从而促进中国终身教育的健康发展,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教育的需要贡献力量。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终身教育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