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解决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发展之意愿非常强烈,他们在努力寻求定居城市和获得发展的机会。随着第一代农民工逐渐退出劳动力市场,新生代农民工已日益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体。最近湖南省桃源县人社局通过调查显示,外出新生代农民工常年在外务工有20万左右,全县新生代农民工目前总数已超过40万。据预测,在未来的五年,全县将以每年18.5万人的速度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在这一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已成为决定该群体能否很快很好融入城市社会生活的关键性因素。
一、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是融入城市的前提所在
1、教育培训是提升就业能力的先决条件
农民工实现市民化,首先表现为所从事职业由农业向非农产业的转变。这一转变,要求他们彻底摆脱对农村和土地之依赖,在城市获得相对稳定的职业与固定居所,并将城市的工资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不难发现,实现上述目标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就业,就业不仅可为初到城市的打工者提供必要工作岗位与衣食来源,还为其敲开城市大门提供物质支撑。所以,职工化乃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前提,而决定他们能否迅速找到工作岗位,是融入城市前自身是否已具备较好的劳动能力与职业素养。从现实来看,大多数初次进入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水平都较低,缺乏必要专业技能,并不具备与城市职工在正规就业市场中竞争的优势。并且,他们中大部分没参加过任何形式职业技能培训,初入城市只能从事低端工作,短时间内难以提高就业质量。即便获得就业机会,形式上成了工人阶级一员,他们短期内也难弥补自身素养与职业要求之间的差距,仍会面临随时失业的危机。因此,要帮助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长期就业与居留,首先必须提升其就业能力,使他们能在城市找到一份赖以谋生的工作,进而对其进行职工化的行为与观念的改造,促使其尽快实现由农民向职工的转变,由潜在劳动力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这一过程,如只依赖个别企业分散进行,或凭该群体内部摸索及相互模仿,是很难实现的,必须依靠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教育培训来完成。
2、教育培训是实现市民化的必然途径
社会的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则取决于自身意识观念的更新与发展。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仅表现在物质生活与劳动就业领域,还包括其意识观念,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接受和适应城市现代文明,努力形成城市人的价值判断、行为准则和生活理念,以期实现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相对身份转变,这一转换更困难,必须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
新生代农民工虽成长于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但由于潜移默化地受到其原在乡土文化的影响,他们和城市原住民差异很大,在诸多方面反映出城市现代文明与乡土文化传统之间的矛盾,以至于呈现一种“农村不想留,城市难安家”的精神漂泊状态。可以说,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目前还未真正融人城市主流社会,难以实现体面劳动。但是,这种被边缘化状态是不会长期存在的,它必会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而渐趋扭转。体制性障碍被破除后,精神层面的融入需求会立即反映出来,这也就是为何应在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职业素养教育之同时,还须同步改造其意识观念。
二、新常态下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覆盖面较小。
桃源县对农村劳动调查显示,未接受过任何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总人数的53%。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招无一技之长的普工进入技术性岗位,需付出一定的培训时间、培训人力与培训费用,远不如直接雇佣熟练工划算。因此,大批不具备专业技能的农民工,极易被置于企业选择之外。如果新生代农民工在进入城市前,已能获知市场对劳动力的特定需求,事先接受了岗前培训,就可缩短进入城市的适应期,显著提升初次就业率。因此,扩大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覆盖面就成了现实之需。在调查中发现,只有2%的农民工表示所在企业常对其进行培训,71.7%则表示从来没参加过培训。可见,在已实现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机会接受培训的亦较少,社会面向这一群体所能提供的教育培训服务,还处在一种供不应求状态。
(二)针对性不强。
社会所能提供的教育培训,与新生代农民工实际需要的知识技能之间,在内容与形式上还存在着错位,其表现是“四多四少”,即一般性培训多,满足企业特定需要的岗位培训少;岗前培训多,在岗提升性培训和转岗培训少;从业培训多,创业培训少;侧重操作技能的培训多,提高综合素质的培训少。这样的教育培训,与国家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及当前经济形势发展需求结合度不足,也不能满足新生代农民工个性化培训需求及个人职业发展愿景。再说,现阶段的新生代农民工培训,主要依托职业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多采取短期集中、脱产走读、统一授课、集中管理之方式,难以针对人员分散化、行业分布广、需求层次多的复杂因素,而提供灵活多样、分类细化、富于个性的培训方案,因此难以确保接受培训的职工都能达到培训目标。
(三)未与市民化进程同步。
据统计,桃源县共有48.5%的农村从业劳动力实现了转移,其中基本为新生代农民工。但调查显示,当年全县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只占其15.3%,这也说明,对新生代农
民工教育培训远未跟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步伐,与实现这一群体市民化的目标尚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这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1、对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认识不到位
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对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涉及国家、地方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和政策性调整,须放到推动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加速我国
工业化现代化发展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中去考虑,新生代农民工的素质能力水平,将直接关乎国家产业竞争力的高低和国民经济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政府应具备长
远眼光,宜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来看待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问题。目前,政府只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纳入了国家教育发展战略,而并未将其真正覆盖到新生代农民工。而教育培训主体,既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等国家行政部门的直接管理,也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广泛参与,各方虽在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上各有所长,但因主体不明,缺少统一领导,所以常出现培训对象重叠、培训资源浪费的现象。虽然国家投到新生代农民工培训上面的资金总量并不少,但平均到每名接受培训者身上微乎其微,培训的专业性、系统性与针对性往往大打折扣。
2、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尚不完善
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大致分为提高教育水平的学历教育和提升就业技能的职业培训两类,前者主要依托中等和高等院校的学历教育资源进行,普及面窄,受众较少,只在个别地区独立运作,如桃源县职中中专学历教育,大多借助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形式,未形成自身独立的教育体系,在专业设置上不能体现与外部的衔接性。相比之下,新生代农民工职能技能培训近些年则发展得较为成熟,已具备培训课程、教师管理、效果评估等核心内容,只是其体系建设尚不完备,存在许多问题。如课程安排照搬学历教育方式、课程开发跟不上实际需求、职业教育特色不突出等,教师亦多靠教学和科研机构的专业师资,一线技师少,培训缺乏实操性,容易脱离生产和经营实际,其效果评估也缺乏跟踪联系和质量监测,难以形成科学准确的培训评价标准。
3、尚未形成完全市场化导向
在市场化运作机制下,新生代农民教育培训应遵循以下基本过程:企业基于自身发展需要,向劳动力市场发出需求信息;劳动力市场对有关信息加工整理,提出未来劳动力需求预测;农民工据此及自身情况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市场状况调整培训项目,通过竞争实现培训市场需求与供给的均衡。至于资金配置、机构建设、培训过程管理和培训效果评价,亦应遵循这一原则进行。而在现实中,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虽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了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之模式,但各地具体执行时仍主要靠政府行政机制运作推动,市场化程度普遍不高,这造成了培训项目管理制与投标制不能落实到位、企业及培训机构较少作为平等主体参与竞争、教育培训与企业实际工作结合度不高、教育培训资金使用缺乏第三方监管等问题,这些都限制了教育培训质量的提升,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在教育培训上的灵活选择。
四、关于改进该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几点对策
(一)精心为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提供制度保证
建议国家制定专门的《农民工职业教育法》,或在已有的职业教育法》中,对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问题单独作出规定,同时鼓励各地出台相应地方法规,以推动和引导此项工作逐渐步入法制化轨道。要采取实际措施,促进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市场化进程,积极引导市场调节好机构、师资、设备等教育培训资源,同时实施好公私两种主体通过公平参与、平等竞争的比选承训,努力打破官方、半官方培训机构垄断农民工教育培训市场的局面,这不仅能激发各类办学机构的自身活力,还可促进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师资力量、教学管理方面的优化与创新,有益于培训市场的规范运作与进出有序。此外,在资金上,应着力谋求建立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多元化、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投入机制,千方百计鼓励企业通过捐赠、联合办学等形式来投资培训,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工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和参与校企合作的职业院校、办学机构提供投融资服务。
(二)努力增加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
对老一代农民工来说,城市不过是其“进出自由的打工地”,而对新生代农民工则不然,他们希望自己能够最大限度地融入城市。因此,相关的教育培训应从满足新生代农民工这一发展愿望的实际需求出发,在帮助其适应城市生活上做文章,将社会公德教育、人际交往规律、城市生活常识等列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尽可能为他们将遇到的普遍性和共同性问题提供解决答案。此外,还应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创业项目库,为有创业意愿者提供一条龙服务,其培训内容应包括小微企业组织形式、申办程序及条件、市场营销策略等。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后,会经受体力与精神的双重考验。若想久留城市,必须提高人际交往能力、有效沟通能力与抗挫折能力,善于自我释放和减压,有效调节身心与情绪。这就需
要教育培训工作应关注其精神健康与心理疏导,适当强化这方面的内容,争取最佳效果。
(三)着力改进教育培训的形式与方法
培训时间与地点,应尽可能安排在劳动力转移之前。这就需要组织者将输出地培训与输入地需求作有效对接,并把培训尽可能放到其输出地。要采取订单式培养和集中培训方式,以谋求实现城乡间的就业无缝对接。此外还要充分利用和依托社区内学校、企业和教育机构资源,一可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便捷,二可提高效率,三可确保所作培训契合该地区经济发展特点。
在企业,应尽力设立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基地,以将培训直接办到厂区、工地与车间。要把培训结果与就业准入挂钩,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社会教育资源开放也要谋求最大化,用以支持学历教育与农民工教育培训项目实行学分互认和相同科目免修免试。应探索政府、企业、农民工个人三方共同支付机制,此可借鉴学历教育助学贷款方式,允许先培训后付款或分期付款。
目前,农民工培训师资相对薄弱,本来就不多的从教人员多缺乏一线经验,培训因而往往不能达到提高学员实际技能水平的目的。这需要我们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使更
多教师能够成为技师,并让更多技师逐渐走上讲台。另还要引入北京、广州等地已有尝试的志愿服务模式,并将其加以有指导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