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导
  • |
  •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主办

汝州市人民法院普法大巴车深入工地“流动普法”

作者:靳统贸 郭顺奇   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1月27日下午,为进一步落实省院第九次涉农维权活动实施方案,汝州市人民法院由民事业务庭抽调干警十余人走出法院,乘坐大巴车进行农民工维权流动宣传,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一下子都成了普法宣传员。

农民工普法.jpg

本次流动宣传是继汝州法院开展“涉农维权站”、“巡回审判”、后再次积极开展的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普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是通过在大型宇通客车上悬挂横幅,多地点进行“流动宣传”,哪里有工地,哪里有工人,法院的宣传车就开到那里去。此次活动分别到汝州市内的正在开工建设的妇幼保健院工地、城乡结合部的尚庄乡大集市、农民工比较密集居住区的南关花园进行普法宣传,不仅对农民工本人进行解疑答惑,还对工地老板和农民工的亲友进行法治宣传,告知他们权利救济途径和证据保存措施,不仅有法院,还有劳动局、农民工维权站等各种社会组织均可以寻求帮助,宣传现场累计接待咨询4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60余本。

在妇幼保健院干活的王某,见到法院的宣传车后主动上前询问,原来他去年在外省干活的工资现在还没结算,担心自己没有签过合同,工头刘某总说没钱,给自己打了个“白条”,很苦恼却不知道怎么办。听到法院工作人员说书面合同不是必须的,只要能证明跟着工头干活的证据即可,手里的“白条”也能打官司,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妇幼保健院的负责人李某也表示在他们工地不存在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周围的农民工朋友也都说这个工地的工资发的很及时,还可以预支部分工资。

这种“流动普法”代理桌椅板凳的定点宣传,更具有针对性,让农民工和农民工的雇佣者——工地老板共同学习,提高建筑行业人群的整体法治意识,使广大农民工的薪资报酬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