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导
  • |
  •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主办

【山东】平邑“量体裁衣”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作者:杜爱峰   来源: 临沂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

  平邑县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定培养目标,多方参与、注重实效、量体裁衣”的原则,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坚决扭转以往培训农民就是办农业技术培训班,培训班开完课,跟踪服务和深层次服务“水过地皮湿”的断层现象。

  平邑县改变培训思路,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镇(街道、开发区)也成立机构,出台了《平邑县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要求,该县广泛建立田间课堂,确定平邑县家庭农场、果品合作社、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种业良种繁育基地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训基地。培育对象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取年龄在18至55周岁,有一定种植规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职业农民。采取了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田间课堂及外出参观学习等多种培训方式。组织参训学员到市农广校培训基地学习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接受专业技能培训。此外,还组织学员到实训基地以及其他发展较好的农业产业基地及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为提高培训效果,该县建立了指导员制度,实行了“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强化分类指导,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做到“一班一案”。根据培训需要,在全县设立3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班,每班配辅导员1名,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培训结束后,对参训学员进行考试考核。考核合格的学员经平邑县新型职业农民评审认定专家组评审、社会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加强跟踪服务。及时记录职业农民接受教育培训情况,加强认定后职业农民的管理和知识更新。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平邑县实际,制定平邑县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扶持政策。结合精准扶贫,该县还出台了《关于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的实施意见》,确保30%的项目资金用于贫困户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