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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实施

来源: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9日

  《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从7月1号起实施。《办法》规定,陕西新型职业农民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生产经营型”,即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二是“专业技能型”,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三是“社会服务型”,指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手、动物防疫员等。四是“新生代型”,主要是农科大中专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复转军人等。

  职业农民评价指标包括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经营规模,生产效益和职业道德五个方面,资格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分别由县、市、省认定,每年认定一次。

  据统计,我省符合职业农民特征的培育对象达20多万人。截至目前,全省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277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