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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分两批进行

作者:海丝商报   来源: 黄伟励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4日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农业局获悉,2017年,南安将开展两批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第一批认定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至7月2日;第二批认定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至12月2日。

  南安市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享受金融支持、项目支持、指导服务、激励表彰等方面优惠政策。在金融支持方面,省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专门为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提供金融授信和优惠政策,执行低于当地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平均水平的优惠利率;农业银行对贷款金额50万元(含)以下,符合其相关政策条件的,可采取可循环方式;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对贷款金额50万元(含)以下的,免抵押,利率优惠8%-15%,并在授信额度内可随时支取,在合同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利息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