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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完成2017年技工大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任务

作者:周明武 何奇   来源: 人民网-安徽频道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为扎实开展技工大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作,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巢湖市本着早启动、快行动、抓得实的工作思路,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农民需求进行有效对接,因地制宜开展培训。截止4月中旬,巢湖市共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期,培训共计15天,培训聘请农业技术推广专家和安农大教授10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7人,其中:种养大户31人、家庭农场主21人、农民专业合作社4人、农业产化企业管理人员1人,占省下达培训任务50人的114%,参培率、合格率均达100%,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理论培训结束后,培训将结合农时农事,组织学员分阶段参加实践、技能实操、观摩交流不同方式的教育培训。

  一是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年初,成立了巢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民生工程管理机制,并签定目标责任书。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制定了《巢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对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时间、方法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精心遴选培育对象。为确保培训效果,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市农委下发通知,将全市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领班人、家庭农场主、养殖大户、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培训范围。同时明确培训对象遴选要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市农委确定等程序进行。

  三是认定培训机构、建立实训基地。根据省、合肥市文件要求,巢湖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认定了巢湖市农广校为培训机构,并签订了培训合同;巢湖市农广校建立了5个实训基地,并分别与实训基地签订了协议书。

  四是建立了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培训对象制度。培训机构在全市选派10名中高级农业科技人员与参加培训合格的57名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跟踪联系服务指导,并按规定填写《农技人员联系服务职业农民情况表》,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农业科技人员需跟踪联系服务指导3年以上。

  五是规范使用培训资金。市财政局、市农委制定了资金使用办法,监督培训资金的使用、运行;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参照培训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办法》,合理规范使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管,项目结束后由市审计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腾、挪”培训资金等违规违法情况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