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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洛阳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以上

作者:白云飞 会丽   来源: 洛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8日

  近日,洛阳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到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要在5万人以上,推动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整合资源协同培养

  所谓新型职业农民,主要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业从业人员。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立足农业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

  按照规划,我市将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通过农业部门、人社部门、扶贫部门、教育部门等四部门组织的四种途径,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在5万人以上。

  因材施教动态管理

  农业生产门类全、链条长。对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将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类型农民从业特点,实行生产经营型分产业、职业经理人分行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专业服务型按岗位的分类精准教育培训。

  针对农业生产实战性强的特点,培训将以方便实用、贴近生产、鼓励创业为目标,突出需求导向,开展全产业链的培育和服务。

  同时,我市鼓励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结合农时农事,采取弹性学制、送教下乡、“半农半读”等形式,就近就地开展农业农民职业学历教育,培养一批留得住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

  在认定管理方面,我市将对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颁发农业部统一式样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在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价中,不合格者将予以清退。

  强化扶持提升活力

  为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创新,我市将通过多种措施,不断增强新型职业农民活力,真正使其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生力军”、农村创新创业“主力军”、新农村建设“领头人”。

  在落实优惠政策方面,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出台项目规划、申报支农项目时,要优先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从事的生产经营领域或领办的经营主体,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保障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建设的配套辅助设施。

  农业风险高、见效慢,融资难一直是产业发展的“拦路虎”。对此,我市将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探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土地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对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的,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创新,广阔农村天地大有可为。我市将大力支持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鼓励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基础上,积极试行在现代农业园区设立创业园、科技孵化基地,为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