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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计划3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

来源: 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近日,海安市政府出台《海安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为提升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水平,加快培育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提供政策依据。办法明确了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目标,制定了生产经营型、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申报条件,公开了认定管理程序,出台了相应扶持政策。到2022年,该市将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

  一是教育资助。鼓励大学生回乡务农创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三年以上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1万元;二是创业扶持。在现代农业园区设立创业园、科技孵化基地,为大学毕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创业支持;三是社会保险补贴。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并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由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四是资金扶持。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政府出台的土地流转、农机等农业补助;五是项目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优秀职业农民,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家庭农场,优先申报承担涉农项目;六是评先评优。

  该市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据管理办法,对已接受职业农民培训的人员开展个性培育,树立典型,让他们成为“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引领农民富”的骨干和带头人,为乡村振兴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