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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办法2月1日起实施 将免征减征税费

来源: 齐鲁网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4日

  12月23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透露,《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是全国第一个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地方政府规章。

  根据规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条件是: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和返乡创业人员等;在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中成效突出的人员;在带领、指导、服务农民增收致富和富余劳动力就业等方面示范带头作用显著的人员。

  预计到2020年,青岛承包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将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