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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条"干货"扶持返乡创业

作者:王红   来源: 郑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1日

  今年起,河南省将拿出“真金白银”,全力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财政、省人社部门联合出台《财政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条政策措施》,利用财政资金,对农民工创业培训、创业房租、创业贷款……给予全方位扶持补贴。

  创业培训每人补贴1500元

  为提高农民工创业成功率,科学的专业培训必不可少。今后,我省将对参加创业培训的返乡农民工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其中:创业意识培训补贴200元、创业实训补贴300元、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1000元。

  对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实训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的各类创业服务机构,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电子商务实训补贴;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且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创业服务机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

  为给农民工创业提供更多的创业“金点子”,省财政鼓励各级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建立统一的创业项目库,开征一批适合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并为其提供创业辅导服务。对开发项目成功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项目库建设单位2000元的创业项目开发补贴。

  初始创业可领5000元补贴

  返乡农民工初始创业,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 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创业者5000元的创业补贴。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 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并且,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劳动力的,按其为以上对象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成功孵化农民工返乡创业,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不高于1万元/年的标准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返乡创业可获担保贷款

  省财政将统筹整合就业补助等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力争2018年规模达到100亿元。并且,鼓励省辖市、县(市)与省级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采取股权、债权投资模式,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择优扶持。

  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利用专利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等不动产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由市县财政给予20%的补贴;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按照实际发行金额由市县财政给予20%的发行费补贴;每户企业融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优秀项目最高奖励15万

  我省将加快推动发展农村电商,打造集渠道建设、电商平台、双向流通等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生态链和生态圈,吸纳更多返乡农民工开展“互联网+”创业。对认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的,省财政给予每县1500万元的补助。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建设,对省评定的以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孵化功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孵化服务到位、孵化效果突出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每年评选一批返乡农民工创业省级优秀示范项目,根据其项目前景、带动就业等情况,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15万元。每年评选全省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100名,被评定为“创业之星”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