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导
  • |
  •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主办

山东泰安小微创业者、新型职业农民等七群体享新激励政策

来源: 齐鲁晚报社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7日

日前,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实现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5%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每人13万元,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城镇新增就业550万人以上,帮助50万左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方案》所指的“重点群体”主要包括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小微创业者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

(一)技能人才激励计划。完善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培养高水平齐鲁工匠队伍,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带动广大产业工人增技能、增本领、增收入。

(二)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同时,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快职业化进程,带动广大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

(三)科研人员激励计划。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加快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通过工资性收入、项目激励、成果转化奖励等多重激励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四)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引导和支持中小创业者实现创收创富。通过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广泛引进各类企业家人才创办企业,带动全省中小企业发展。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发挥薪酬分配激励作用,进一步稳定预期、优化环境,激发企业家创业热情,推动经济增长、就业增加、效益提升、职工增收实现良性互动。

(六)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完善工资制度,健全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差别化激励办法,建立阳光化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同步完善相关人员激励机制。

(七)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鼓励引导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中具备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者提升人力资本,主动参加生产劳动,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

对此,将实施六大支撑行动

(一)就业促进行动。

(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三)托底保障行动。

(四)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

(五)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

(六)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