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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金融扶持新型职业农民

来源: 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池州市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结合产业实际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特别是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劝耕贷”进行融资,解决了职业农民的“燃眉之急”,提高了农民的学习热情,巩固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

“劝耕贷”即以勉励、鼓励、奖励农耕为立意,构建“资源联手开发、信贷集合加工、风险共同管理、责任比例分担”的农业信贷担保模式。通过打造政银担“抱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的工作机制,推广“低成本、少环节、成批量、可持续”的支农信贷产品,解决因农业信贷抵押物不足,难以贷款融资的问题,满足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资金需求。

池州市有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等4个县区。4个县区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几年实践,感觉到扶持职业农民的“硬政策”太少,新型职业农民吸引力越来越小。恰好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东至县开展“劝耕贷”试点,县农委积极争取,县政府出台《东至县农业信贷担保“劝耕贷”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东政办[2016]37号)和《中共东至县委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至县扶持产业发展“1+2+7”政策体系的通知》(东发[2016]8号),将新型职业农民列入贷款对象,且不用抵押,但必须持有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东至县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底涉及发放“劝耕贷”553户,发放贷款1.71亿元,其中新型职业农民236个、扶持资金5615万元,个人贷款额度10—300万元,有效地解决了新型职业农民无法贷款的困境,较好地支持了当地的农业生产。

石台县十分重视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出台了《中共石台县委、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石台县特色农业发展扶持与奖励实施办法》,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石台县农业信贷担保“劝耕贷”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扶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职业农民。2016年以来,有36户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劝耕贷”获得金融扶持,贷款额达960万元。

目前,贵池区、青阳县政府也出台了《农业信贷担保“劝耕贷”工作实施方案》,支持职业农民贷款,如今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成了农民手里的“香饽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