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海南7月起遴选一批省级实训基地
日前,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建设,确保海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省农业厅决定遴选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省级实训基地。
据悉,海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省级实训基地的遴选,以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学习技术和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坚持统筹规划、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
凡是在全省范围内能够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工作,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均可报名。
省农业厅对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提出具体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有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计划,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能代表相关产业的先进性和方向性的设施设备,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目标;经营模式先进、管理规范、产业特色突出、生产技术先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强;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适合农民现场学习;
(三)具有满足50人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所需的教学设施设备、室内教学场所、实训场地和食宿条件,其中室内教学教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种植类可实训场地面积不少于100亩,养殖类可实训场地面积不少于30亩,可供观摩实训教学;
(四)具有一批相应的产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能够根据教育培育对象的特点和专业,合理设置课程;
(五)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工作积极性高,思想认识到位,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各项要求。有经常开展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的经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具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申报单位优先推荐。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有申请意愿的单位整理申报材料,填写《海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省级实训基地认定申报表》,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要对申请的实训基地进行摸底调查,择选优势主导产业推荐上报1-5家作为备选对象,并于7月30日前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最终,通过审核认定和公示确认的单位,将被授予“海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省级实训基地”标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定为实训基地的单位,成为海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训教学点和参观考察观摩点,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实训和观摩。
本次认定有效期为3年,同时省里将对省级实训基地进行动态管理,认定后出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