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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关于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提案

来源: 中国统一战线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9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2012年就启动实施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预计2020年,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将超过2000万人。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提供人才支撑的迫切需要。

但是,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存在行政壁垒,培养体系不健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在国家层面是由农村农业部在主导,地方开展工作的主体是农广校和民办培训机构。众多的有涉农专业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以及农业本科院校,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工作参与度不高,没有形成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没有形成完整的、满足不同层次培训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二是由于缺乏整合,资源不足和闲置现象同时存在。一方面,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系统性亟待提高,高水平师资缺乏,学历层次提升难,实训及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化手段等基础条件薄弱,培育精准程度总体不高。另一方面,脱离了农业的职业教育,大量教育资源闲置。目前,我国涉农职业教育招生较少,有很大发展潜力。以河北省为例,13个涉农院校2015、2016年平均每年招生高职(大专)992人、中职996人。涉农职业学校的师资队伍力量充足,师生比都小于15%,现有教师都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一定的实践经验,高级职称的比例达到45%;在学科建设上,多数学院建有省级以上特色专业,开发出国家或省级精品课程;教学条件方面,校内农科实验室、实训基地等都能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要求。

为此,建议整合资源,将涉农职业学校发展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具体建议有:

一是打破壁垒,理顺涉农职业教育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关系,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多头管理、缺乏统筹的体制机制问题。采取多种形式促进二者的结合,如农广校中职函授教育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结合、农广校与职业学院联合招生等。建立“技术培训+中专教育+技能鉴定+大专教育”四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或通过采取校、企、园、社、村联合培育模式,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中专教育、培训、技能鉴定、职业农民资格认证、职称证书发放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教育部门应支持涉农职业学校、农业本科院校设立新型职业农民专业,重点推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工程,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免试入学,每村选派3-5人进行分层次、分类型免费接受学历教育,所需学费应由中央财政提供,农民自己解决生活费。

二是设定不同培养目标,分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要加大涉农职业教育中职生招收力度,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都必须要完成这一阶段的学习;中专以应用型、技能型实践课程为主,理论课程只占10-20%。涉农高职的培养对象是未来的农场主、农产品和食品工业的经理以及与农业相关的研究机构、公共或私营组织的职员,课程按实际需要设置。同时,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可设立农民创业基金。

三是在培养内容方面,要加强对农业二、三产业实用课程的研发和师资力量配置。如农产品采后处理、加工和冷链物流,观光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农产品流通业,物联网和互联网+农业,创意农业,农场、合作社管理等。改变目前许多学校专业课程设置不合理、内容老化,跟不上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状况。

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和管理力度。增加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的年均投入总量,加大对积极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涉农职业院校的扶持力度。保证经费合理使用,加强监督,提升培育经费使用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