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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新时代乡村振兴路

作者:彭建强   来源: 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0日

核心提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瞄准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瞄准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过去,农业农村的发展,更多地关注解决温饱和实现总体小康,更多地强调经济增长数量速度,更多地追求“富起来”;在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更加强调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更加强调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把“强起来”作为新的更高目标。所以,新时代的乡村振兴,要瞄准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农业不能只是简单的食物供给和解决温饱的弱质产业,而是要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实现农业全面升级,真正让农业强起来;农民不能总是与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相关联,而是要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现代职业,让农民真正富起来并实现全面发展;农村不能成为被边缘化的落后地区,而是要让农村美起来,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实现农村全面进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即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增强群众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的关系。其中,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增强群众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的关系,关系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和时序安排。乡村振兴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走好新时代乡村振兴路,既要着眼长远,又要脚踏实地;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特别是在战略推进步骤和时序安排上,要把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期目标、阶段目标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长期目标和总目标有机结合起来,遵循乡村建设规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序推进、长效发展。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积极推进乡村振兴

  从农业农村发展进程看,在工业起飞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发展阶段,尽管我们也注重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但农业农村发展还是明显滞后于工业和城镇发展。迄今为止,农业农村仍然是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短板。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协调、不充分、不牢固的。因此,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成为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点和关键任务。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而且,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加快和工农城乡关系的深刻变化,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和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更有条件和能力实施大力度的支农惠农强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指出,要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导向,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财政和金融资金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支持乡村振兴。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落实好“四个优先”要求,对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农村亦较为突出。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加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生态环境、社会和谐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不全面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更好地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系统推进。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也是实现生活富裕的基础和支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必须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创新创业促进农民全面增收。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加快培养农村自有人才和专业人才;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鼓励引导城市和社会各界人才力量投身乡村建设;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推动乡村文化振兴,要把乡风文明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生态振兴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和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污染防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实现生态和经济的良性循环,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保障。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夯实乡村治理根基,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通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保障推进乡村振兴

  现代化进程中城乡关系的演变轨迹是由城乡隔离、城乡脱节、城乡失衡向着城乡统筹、城乡融合、城乡一体方向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乡村振兴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要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统一安排、协调联动、相互促进、融合发展。从宏观政策层面看,要深化城乡改革,特别是着力增强城乡综合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从融合形式和实践层面看,要注意从不同方位、通过不同途径、以不同方式推进城乡融合。一是在农村地区拓展城乡融合。引导城镇要素向农村流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新型社区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或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在城镇地区拓展城乡融合。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重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三是加快推进区域城乡政策一体化。分层级、分区域有序推进城乡政策一体化,建议从较小行政区域到较大行政区域依次、有序、积极推进,以政策一体化为城乡一体化提供坚实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