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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个”衔接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来源: 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7日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党对人民群众的政治承诺,是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航向。当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的历史交汇期,做好二者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做好规划衔接。应清晰明确地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短期过渡计划,将脱贫后待完成的任务、工程、项目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实施方案,强化接续支持,发挥长效作用。衔接好各专项和行业规划,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县域乡村振兴规划,切实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强化机制衔接。一是抓好体制衔接。2020年后,将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产业扶贫指导员、帮扶干部等工作力量优化配置,整合过渡到乡村振兴上来,成立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分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合理分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二是抓好机制衔接。将推动脱贫攻坚摘帽一整套有效的社会动员、考核评价、巡查督查、动态监测、项目统筹、资金整合等机制与乡村振兴配合使用。在项目统筹上,将脱贫攻坚所需要升级的各类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统筹实施,同时根据乡村振兴的项目资金标准和要求充实到脱贫攻坚项目之中;在资金整合上,整合归并各类涉农资金,设立乡村振兴专门的“资金池”,多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统筹用于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攻坚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利益联结上,丰富和完善返租倒包、产业托管、集体经营、股份合作等机制,进一步探索、深化“龙头企业+产业基地+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模式,让小农户合理分享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实现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广临江福德村农村“三变”改革“四统四分五联”经验,达到小农户、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三方共赢。

  强化政策衔接。一是推动脱贫攻坚“针对性政策”向乡村振兴“整体性政策”转化。脱贫摘帽后乡村内部发展的差异性仍将存在,将原出台的针对性政策与民生性政策融合,既要持续关注对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也要高度重视推动乡村的整体发展。二是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向乡村振兴“普惠政策”转化。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迈进过程中,应注重面上统筹,将单纯针对贫困户的医疗、教育、小额信贷、到户产业等扶持政策向乡村低收入群体覆盖,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政策并入乡村振兴政策的民生领域,形成乡村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政策;弱化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加大对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的投入,将公共服务领域对贫困户的特殊扶持政策,拓展为乡村居民能够同等享受的普惠性政策,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推动脱贫攻坚“福利性政策”向乡村振兴“效率性政策”转化。适度调整现阶段部分扶贫政策内容,根据农村地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将部分扶贫政策整合优化为乡村发展支持政策,在满足贫困户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整合部分到村到户扶贫资源,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通过政策调整和完善,将在脱贫攻坚中增强贫困户发展能力的政策举措,转变为带动小农户参与乡村振兴并分享政策红利。

  做好发展衔接。将产业发展重心转向县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创新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内育”与“外引”相结合,积极培养乡土人才,引进懂科技、懂管理、懂市场、懂法律的现代化人才,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