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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布《关于支持“三农”工作补齐发展短板的若干措施》

来源: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7日

  组建厦门农业发展公司,现代农业项目投资实行 “一事一议”,推行“四统”模式建设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偏远山区学生可享受定制公交接送,农民创新创业最高可享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厦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三农”工作发展又添新动能。3月23日,厦门市《关于支持“三农”工作补齐发展短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公布。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是为了找准问题和短板,集中力量补齐厦门市“三农”发展短板。此前,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政策措施,并广泛征求基础,进行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若干措施》。

  记者注意到,《若干措施》立足厦门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36条措施涉及“三农”领域方方面面,条条是“干货”,在推动农业全面升级、推动农村全面进步、推动农民全面发展、加大要素保障力度等方面均提出含金量高的针对性措施。

  关键词——农业全面升级 组建农业发展公司 投资项目“一事一议”

  厦门市将组建厦门农业发展公司,立足“菜篮子”保供需求及基地建设和农产品营销,搭建农产品产供销平台,发挥农产品产销主渠道作用。参与现代农业项目投资建设,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发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骨干带动作用。

  为鼓励现代农业招商引资,今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大型民营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来厦投资的现代农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此外,针对蔬菜种苗产业、花卉林业发展、现代都市渔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等均有具体的扶持措施,有利于提高都市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经营水平,推动农业全面升级。

  关键词——农村全面进步 实现“一村一规划” 推行“四统”模式

  厦门市将加强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确定的禁建、限建、适建类村庄的分类管控。加快禁建、限建类村庄的城市化进程。有条件的村庄适度提前开展征收工作。加快适建类村庄的建设规划编制,实现“一村一规划”。全市保留村庄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进行改造提升。

  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的“四统”模式将在厦门市大力推行,按这一模式建设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做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在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上,厦门市计划将农村学校因结构性缺编的科学、体育、艺术等学科教师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同时打通农村偏远山区小学生到城区或中心学校就读通道,农村偏远山区学生可通过定制公交等方式提供接送服务。

  厦门市还将在饮水、供电、养老服务、基层诊疗、公共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农村全面进步。

  关键词——农民全面发展 农民创新创业 最高可享300万担保贷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民群众是主力军。厦门市将通过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引进农业科技人才、支持“一对一”村企协作等方面,强化农村人才支撑,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农民全面发展。

  支持农村在外经商、务 工、学习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开办小微企业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厦门市将鼓励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 (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等)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到农村见习;增加农村公共管理、社会服务、企业、合作社等见习岗位,院校毕业生到农村见习的,纳入见习扶助政策。

  关键词——加大要素保障 加强资金、土地扶持 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钱、地、人——《若干措施》从多个方面,加强资金、土地扶持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要素保障。

  在用地上,厦门市将探索利用发展用地集中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及其配套的机制,鼓励采取“飞地”方式,形成跨村、跨镇 (街)集中连片的发展用地项目。

  新供地的发展用地项目,在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村集体可灵活选择、动态调整业态用于开发建设仓储、商业、酒店、办公、出租公寓等整体持有、整体经营的物业,不得用于开发或变相开发商品住宅。

  落实发展用地指标方式更多元化,以落实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主,鼓励村集体以成本价购置存量房产。对于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整自然村被征收的集体经济组织,可试点探索采用全部或部分指标通过货币化形式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帮助解决村集体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加快探索“点状供地”模式,支持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用地需求,选择乡村振兴项目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