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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 要求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

作者:李秀萍   来源: 农民日报 国家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7日

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暨案例选编(一)。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国人民法庭展现司法担当,坚持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2020年,全国人民法庭共办理基层法院1/4的案件,法官人均办案232件,此外,人民法庭还承担参与基层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任务。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优化区域布局。截至今年8月,全国实际运行的人民法庭10145个,其中乡村法庭6201个、城区法庭1234个、城乡结合法庭2710个,实现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全覆盖。

执法办案成效显著。全国人民法庭立足核心职能,妥善处理大量征收征用、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着力源头预防,注重非诉方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16至2020年,全国人民法庭收案2040.8万件,审结2027.5万件,收结案约占基层法院收结案总数的25%。

司法为民落实到位。参与“一站式”建设的人民法庭约占总数的60%,巡回审判辐射力显著增强,依托“车载法庭”“马背法庭”“背包法庭”等方式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平台和人民法庭工作平台建设,助力人民法庭决策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

促进治理取得进展。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发挥司法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蓬勃发展,驻庭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数量明显上升,多元化解和司法确认工作明显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效能明显提升。

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国人民法庭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法庭干警队伍,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对象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本科及以上学历干警占在编干警比例超过80%。

基础保障明显改善。“十三五”时期,人民法庭经费保障净增长2.22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脱贫地区人民法庭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全国人民法庭基本实现法院专网和互联网全覆盖,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基本实现科技法庭配备,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推广迅速。

据介绍,此次意见的制定出台,在我国人民法庭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意见共35条,主要包括七大方面内容: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职责,从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文明进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四方面作出规范,对三农领域传统纠纷和新业态纠纷以及事关粮食安全战略、种业安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传统村落保护等领域的问题,均作出具体回应。

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从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参与基层治理途径、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完善相关纠纷审理规则五方面作出规范,要求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做法,依托“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基层治理机制,推动司法资源向街乡、村镇、社区下沉。

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从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完善直接立案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动解决送达难、推进直接执行机制六方面作出规范。要求依法妥善审理家事、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基层易发多发案件,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实力度,保障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及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该意见还就深化人员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保障、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组织领导等内容作出明确规范和具体要求。